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体检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BH-SZXFY2024702)竞争性磋商公告
****体检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9日 项目概况 ****体检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睦南道10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 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体检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5.0万元 最高限价:252.9721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须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0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3. 若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 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到 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9: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睦南道109号) 方式: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现金至招标代理机构咨询及购买。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评标室(**市**区睦南道109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评标室(**市**区睦南道10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220号 联系方式:022-****2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睦南道109号 联系方式:022-****9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慧杰、刘芯彤、董婉茹 电 话:022-****97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 2024年09月29日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