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县城乡一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技术单位的公告
根据《**省自然**和规划厅关于做好城乡一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4〕1099号)要求,我局拟开展**县城乡一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现向社会选聘承担该项工作的技术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城乡一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
二、工作任务
根据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依据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对现有的城镇国有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的覆盖范围、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水平等进行更新。具体包括:
(一)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任务。
以2024年7月1日为基准日进行城镇建设用地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包括以下工作任务:
1.根据城镇土地的经济、自然属性及其在社会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结合土地市场情况,分用途评定和调整基准地价更新范围内的土地级别;
2.分别更新评估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基准地价;
3.更新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种用地类型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并根据**县的产业类别,更新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用途修正系数,以及各类产业用地基准地价修正系数;
4.制作土地级别图,基准地价图,主要商业街道的路线价图,主要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地片区的地价图;
5.完成**县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6.完成成果的论证、听证及评审验收和上报批准公布实施。
(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任务。
以2024年7月1日为基准日进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包括以下工作任务:
1.根据集体土地的经济、自然属性及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结合土地市场情况,分用途评定和调整基准地价更新范围内的土地级别;
2.分别更新评估商服用地、居住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宅基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基准地价;
3.更新商服用地、居住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宅基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种用地类型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4.制作土地级别图,基准地价图;
5.完成**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6.完成成果的论证、听证及评审验收和上报批准公布实施。
备注:以上工作任务以我局实际要求为准。
2024年11月30日前形成基准地价初步成果并完成听证,并协助我局按相关规定完成成果报批等工作。
三、报名要求
(一)机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二)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省自然**和规划厅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
(五)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单位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五)本次工作实施方案。
(六)报价函(要有具体报价金额,报价要合理,格式自拟,报价函应单独密封)。
注:本次报价超过80万元视为无效报价。以上资料留存复印件和电子版材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电子版材料使用U盘或光盘存储),所提交资料装订成册,不得提供无关材料,不得对除报价函以外的文件进行密封,参选机构必须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本次项目谢绝联合报名。
四、其他要求
为保证项目顺利开展,近年来承接过**省市(县)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项目且经验丰富的,取得《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等级证书》且资信等级为“A级”的、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土地评估机构优先考虑。
承担过**省市(县)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项目的需提供: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封面、关键页及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取得《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等级证书》(资信等级为“A级”)的土地评估机构需提供:《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等级证书》(2023年度和2024年度A级资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土地评估机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提供在****总局**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的认证结果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截图需包含获证组织名称、证书编号、证书状态为“有效”、认证项目、证书到期日期等内容。
五、选定方法
技术单位需对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局将根据报名单位的专业资质能力、资信等级、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内容等综合择优选定承担技术单位。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省**县海**线与环**路交汇处东北方向约50米处。
(三)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98-****5309。
(四)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拒绝电话、短信、邮件等其他非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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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