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岗水质净化厂再生水补水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06MB2D24294X | 建设单位法人:吴新锋 |
宋志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二路9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松岗水质净化厂再生水补水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75-城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52-E4852-管道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经度: 纬度: | ****机关:**市****水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10-13 |
深宝环水批〔2016〕60058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8841.23 |
222.4 | 运营单位名称:深****公司 |
914********306655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914********411905B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22-12-2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col51/1287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工程为补水管道建设工程,6条支流(9个补水点)的补水管网系统采用枝状分布。补水管道管径DN400~DN1400,长度24.18km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实际为补水管道工程,6条支流(9个补水点)的补水管网系统采用枝状分布。补水管道管径DN400~DN1400,长度20.178km |
实际管道总长有所减少,与现场施工情况相关,但基本按设计完成施工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管道开挖施工、顶管施工 | 实际建设情况:管道开挖施工、顶管施工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水排放执行 DB44/26-2001的二级标准,运营期再生水补水水质标准执行松岗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标准; 2、废气排放执行DB44/27-2001的二级标准,所排废气须经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通过管道高空排放。施工期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执行SZJG49-2015; 3、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标准,要求采用静压桩技术降低施工噪声,超时施工向我局申报。在城市建成区,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次日7:00),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禁止施工作业。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验收时,考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水质净化厂处理,排放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运营期再生水补水水质标准执行松岗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标准; 2、本工程施工期,排放废气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执行《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SZJG49-2015)。扬尘经过洒水降尘等防治措施处理;施工机械废气及车辆尾气通过使用合格的燃油以及加装柴油颗粒捕集器来进行处理;废气源强点位较分散,均为无组织排放,无需通过管道高空排放; 3、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不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次日7:00)时段进行施工。 |
与实际施工现场条件有关,但基本符合环保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批复和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按规定其批复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工程2016年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开工,符合开工时间规定。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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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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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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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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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项目施工完成后应严格按照景观设计要求进行及时复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施工完成后,按照景观设计要求及时进行了复绿,景观绿化已得到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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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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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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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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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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