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5国道至同弓互通公路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
采购需求: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205国道至同弓互通公路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 | 1 | 项 | 25.8740 | 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乙级****运输部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期间造成等级证书有效期未能延期的情形,本次投标予以认可。交通运输部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有新规定的,****运输部规定执行)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14:30时止。
2、****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本,售后不退。地址:****(**市**九华北大道507号合屹大厦1号楼1单元10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二)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 份);资格证书;
(三)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 份);
备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邮箱:****@qq.com或传真:0570-****238)。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14时30分(**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11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市**九华北大道507号合屹大厦1号楼1单元10楼),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文件一经接收,将被保密保管,概不退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名 称:****
地 址:**县紫港街道大桥北路21号
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点:**市**九华北大道507号合屹大厦1号楼1单元10楼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0-****238/183****3345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