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第一标段结果公告
********的委托,就**市****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4年09月23日在尉****服务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4年09月29日在尉****服务中心定标室通过核查抽取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市****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1.2项目编号:****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投资金额:****593.48元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建设地点:**市**县蔡庄镇
1.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划分情况
2.1标段名称: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市****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施工
2.2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蔡庄镇北孟村村内**混凝土农村道路及排水沟,蔡庄镇郑坡村村内**混凝土农村道路及排水沟,农村道路基层为水泥稳定土,面层为混凝土,混凝土道路上设伸缩缝,排水沟为砖砌排水沟,排水沟盖板为预制混凝土盖板。(单层)36000平方米,多层标准化厂房(4层)48000平方米,综合楼9600平方米,附属用房3450平方米,****停车场4800平方米,配套充电桩40个等。
2.3质量要求:合格
2.4资格能力要求:
2.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4.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4.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网页版查询截图。
2.4.4、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公司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参保证明日期需在发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2.4.5、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一****银行****银行资信证明)。
2.4.6、 信誉截图:
1、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2、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查询单位诚信记录不良行为,存在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2.4.8、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2.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计划工期: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2.6招标控制总价:
第一标段:****293.48元
三、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30分
评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12:30分
定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15:00分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朱士红、种林杰,李清叶,吴长法,宋国涛。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四海、孙铭翼、周素芳。
五、核查及中标候选人情况
4.1核查情况
核查通过名单:******公司、**凯****公司、****;
核查未通过名单及原因:无。
4.2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标段:
中标单位全称:****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总价:****264.23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邵明亚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83873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内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结果公告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示期三日(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02日)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 址:**市**县蔡庄镇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52****558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三大街与周天路交叉口向西200米**创信餐饮院内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189****5168
监督部门:****委员会
联系电话:0371-****2186
附件下载:**市****2024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