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9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危化品企业常态化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算总价 |
危化品企业常态化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224000元 |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
五、获取招标文件发售和获取
1.报名方式: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报名(地址:**市鹿溪北路228****广场9楼901室),报名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17:30(**时间)前,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报名资料,则作自动放弃报名处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时30分前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市鹿溪北路228****广场901室)。
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0-****020
地址: **市**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鹿溪北路228****广场9楼901室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9****2209(712209)
3.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廖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017
地址:**市**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