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2024年****加密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采购人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具有相应交付能力的供应商均可报名应答。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采购内容及规模:包2**天安加密机维保设备2台。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签署3年框架。
交货/服务地点:**/**
二、资格要求
包2**天安加密机维保: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要求如下:
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应答(须提供本条要求的承诺函);
3)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须提供本条要求的承诺函)。
4)没有处于以下任何一种状态: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等;(须提供本条要求的承诺函)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约记录。(须提供本条要求的承诺函)
6)应答人在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期间签署的,与应答采购同类项目的业绩案例三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指:**天安加密机维保类项目经验。核算业绩数量以单个合同(含框架合同)为准,如应答人提供的案例合同超过3个,采购人仅对前6个案例合同进行评审。应答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00%备查、作假废除投标资格并保留追诉法律责任权利):
①合同关键页(可提供合同封面页(如有)、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前述证明材料如有缺少或脱敏,应不影响采购人评估案例的有效性,否则视为材料无效)。
a)凡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b)凡提供订单或结算单的,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框架合同,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②合同或提供的每个订单对应的真实有效的发票证明文件至少1张。
a)发票证明文件为发票复印件、开票系统截图、电子发票截图、发票查验截图中的任意一种。
7)应答单位如为代理商,应提供对应品牌的有效期内的经销商证明文件或原厂授权文件(原厂应答无须提供)。
三、获取谈判文件
3.1 本采购文件可以通过公告页面下载或联系采购方人员获取采购文件(联系方式详见六、联系方式),采购方将以邮件形式向已报名的应答方发送采购文件密码,超过报名截止时间,采购方将不予接受报名。
供应商报名:
(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在:2024年10月9日18时前报名。
(2)报名方式:邮件形式递交供应商长名单,邮件主题:报名文件+项目名称(见公告标题)+****公司名称)。
(3)报名联系人:见下(六、联系方式)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本次应答文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应答文件大小控制在15MB以下,第一次应答文件主送 采购经理和业务代表(见六:联系方式);第二轮及最后一轮谈判及报价相关文档按采购方邮件通知要求执行。
4.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5日18时,逾期收到应答文件或收到不符合要求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4.3应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须包含: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报价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分别单独命名为技术部分+项目名称(见公告标题)+****公司名称)、商务部分+项目名称(见公告标题)+****公司名称),报价部分+项目名称(见公告标题)+****公司名称),资格审查部分+项目名称(见公告标题)+****公司名称)。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成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仅在“****官网(www.****.com)”“采购与招标网(www.)”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详细地址:
**市**区高新南七道15****基地5F/6F
联系人:
饶慧琴(采购经理) 电话号码:151****2322 邮箱:****@aspirecn.com
罗舒华(业务代表) 电话号码:189****0985 邮箱:****@aspirecn.com
七、异议受理渠道:
邮寄地址:【**市**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12号楼9M****中心综合管理组】,邮编【100060】;
异议受理邮箱:****@aspirecn.com;
异议受理电话:【010-****4077】
(注:只受理投诉,不受理业务咨询。)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官网(www.****.com)、采购与招标网(www.)。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采购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