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厂房屋顶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9日
开标日期:2024年09月29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贰仟零柒拾元贰角贰分(¥:****070.22元)
地 址:**省**市**区**路**巷90号附1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壹仟零伍元肆角叁分(¥:****005.43元)
地 址:**省**市**区**路323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零玖佰元整(¥:****900.00元)
地 址:**省**市**区纬二路街道**路54号院内9栋208室
招标人名称:****
地 址:**省**市**大道8009号
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0552-****024
招标代理名称:****
地 址:**市****广场A座17-20层
项目负责人:李勇
联系电话:199****5285、0552-****117
公示期: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0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大道2595****科技园8号楼6楼606室,联系电话:199****5285、0552-****11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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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