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001-01
二、合同名称:**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服务合同协议书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2024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东路1号
联系方式:024-****6024
供应商(乙方):****
地 址:**省**市**区创新路155-3号4层A-260室
联系方式:152****46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按照《**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办法》要求,对**市1036公里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展开养护巡查工作,检测时采取行车连续检测的模式,行车检测时记录病害类型、数量、桩号等信息,并拍照取证;共计6大类33个小项检测指标,日检月评,每月出具检评报告,并提供在线管理平台,可实现巡查轨迹查看、养护事件位置查看、事件详情查看等功能,并对巡查总里程、养护事件总数等指标进行统计。 (2)对**市1036公里**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工作每月完成3次全覆盖巡查、检查,对干线公路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每月进行养护质量评价,形成巡查检测报告,对干线公路冬季除雪防滑工作进行巡查、检查。 (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交通或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进行更换。 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彩色扫描件、公告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4)项目管理要求: a.按采购人确定的工作内容提供服务,每月养护巡查数据正式报告须在次月15日前提交采购人(节假日提前提交),每逾期1天,核减成交价款的2%。 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投入的巡检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实更换的需经采购人同意,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每更换一人,核减成交价款的5%。 c.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拒不执行采购人工作计划安排;巡检工作进度严重滞后于采购人工作计划安排;巡检数据造假;将数据泄露给第三方,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八项规定等廉政要求。 d.成交供应商对数据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违反保密协定的,核减成交价款的 20%。 (5)技术文件要求:检评报告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项目承担机构留存,两份交采购人。 (6)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029,000.00元
合同金额:1,029,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6-1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29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