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甲谷乡吉松村、卓瓦乡鲁仁村、阿索乡亚荣村、尼玛镇俄永村、中仓乡贡玛村、央龙曲帕村、索俄布村、军仓乡尼玛隆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A标段(包))补充文件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2024-09-29 15:43:37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人民币元) |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答疑澄清时间2024-09-29 15:43:37 | |
2024-09-29 15:43:37 | ||
补遗书001号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作以下补遗: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就《**县甲谷乡吉松村、卓瓦乡鲁仁村、阿索乡亚荣村、**镇俄永村、中仓乡贡玛村、央龙曲帕村、索俄布村、军仓乡**隆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001号补遗书,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补遗书与发布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的“**县甲谷乡吉松村、卓瓦乡鲁仁村、阿索乡亚荣村、**镇俄永村、中仓乡贡玛村、央龙曲帕村、索俄布村、军仓乡**隆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1、因部分图纸下载后无法打开,现重新上传出现问题的图纸。 2、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及关注项目截至时间2024年10 月08日23时59分。”不变。 3、原定“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时00分。”不变。 4、如果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依照本补遗书的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瞿先生 电 话:178****3661 2024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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