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9-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2.5万台服装****基地未来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智造****片区(东片)凤栖路以西,惠园路以北D-01-3#地块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成立于2023年11月17日,由****公司和******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注册地位于**省**市惠园路12号。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缝制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电机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机械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拟投资11852.25万元,在**省**智造**新征约20亩土地,实施“年产2.5万台服装****基地未来工厂建设项目”。本项目规划建设多层洁净生产厂房、智能仓储、综合楼、展示厅及其他附属建筑,同时购置先进压铸机、数控冲床、数控车床、****中心、****中心、表面处理产线及配套环保处置设备等设备,并搭建 ERP 系统完善生产制造执行系统 (MES)、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仓储物流管理系统(WMS)、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等工业4.0 智能工厂软件服务,实现智能化、可视化、清洁化生产,形成年产2.5万台服装高端智能设备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①玻璃钢模具制作废气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②制砂芯/落砂/砂处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中频炉熔铝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埋箱造型/浇铸废气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⑤酸洗废气经碱液喷淋塔中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⑥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⑦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⑧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除尘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⑨木板模型制作、钣金下料、焊接、打磨除锈等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⑩含VOCs原辅材料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中,并存放于安全、合规场所; ⑾废活性炭等含VOCs的危险废物,应分类放置于贴有标识的容器或包装袋内,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并及时转运、处置,减少在车间或危废库中的存放时间。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GB18597的相关要求; ⑿提高生产车间的密闭性,减少因漏风造成的VOCs无组织排放; ⒀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市政雨水管道;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起纳管排放; ⒁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减少噪声外扬;加强管理,日常密闭操作,门窗紧闭,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422
通讯地址:**市世纪大道767****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