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站点条件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位**浦东和****开展站点条件建设,主要包括设备及材料购置(含机柜、交换机、空调、电源等)和机房配套设施建设(含机房装修、消防、防雷接地、布线等)等内容。
四、项目预算:153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有效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具备通信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级别;纳入《承担军事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供应商名录(通信工程施工)》名单。
(七)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公示时间: 2024 年 9月30日至 10月12日。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供应商可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有参与意向或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附件2模板格式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单位反馈。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材料递交方式
1.主题:站点条件建设工程项目+公司名称。
2.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与意向、意见建议、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3.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①营业执照;
②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③特定资质等证明材料。
4. 邮寄或网上递交。上述材料密封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指定地址(请电联获取地址)或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qq.com。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021-****1053、****1058
地 址: **市**区
附件:1.某部站点条件建设工程项目采购需求
2.建议函模板
**某单位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