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县仙寓山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人行步道及景区沿线环境改造项目;
2.标段名称:**县仙寓山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人行步道及景区沿线环境改造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涉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的招标人名称不做评审。
注: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等同法律效应,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更改,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印象**新天地8号楼5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邓杰
电话:131****025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仁里镇印象新天地8号楼4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汪晨
电话:189****3776
1.项目名称:**县仙寓山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人行步道及景区沿线环境改造项目;
2.标段名称:**县仙寓山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人行步道及景区沿线环境改造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中第38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审因素评分标准一、投标报价得分计算:经过评审确认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相等的得100分,每高1%扣2分,每低1%扣1.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5位四舍五入)。 现修改如下:评审因素评分标准一、投标报价得分计算:经过评审确认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相等的得100分,每高1%扣2分,每低1%扣1.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等同法律效应,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更改,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招标人:****园区****公司
地址:**省**市**县印象**新天地8号楼5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邓杰
电话:131****025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仁里镇印象新天地8号楼4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汪晨
电话:189****3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