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项目实施地点:**区产业园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市**区**大道3858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七、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八、项目内容、规模、项目性质、实施时间、投资概算、施工工程费控制价
1.项目内容:**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总占地约120亩,建筑面积约8.5万平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门卫房、****中心、建筑外立面改造、车棚改造、食堂装修、****中心、外立面改造工程、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照明提升改造、雨污水管网改造、消防管网系统改造、增加停车位、增设充电桩、电梯采购、光伏敷设等,本项目工程量最终以现场实际需要提升改造的设计施工图为准。
2.项目规模:**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总占地约120亩,建筑面积约8.5万平米。
3.项目性质:工程总承包
4.实施时间:2024年9月
5.立项批准部门文号:2307-340303-04-01-854448
6.投资概算:18232.3894万元
7.施工工程费控制价:17892.3894万元
九、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资质:本次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业绩:投标人须具备下列(1)或(2)条件之一:
(1)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下同)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③上述①、②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时间、建筑类型、面积等关键评审因素,若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业绩:
1)设计: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中工程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①需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对应的图审合格证,面积以图审合格证为准。③上述①、②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时间、建筑类型、建筑面积等关键评审因素,若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施工: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③上述①、②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时间、建筑类型、面积等关键评审因素,若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资格、业绩: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若联合体投标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所在的单位),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③上述①、②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时间、建筑类型、面积、项目经理姓名等关键评审因素,若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3)合同履行期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资质: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设计经理资格、业绩:
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2)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中工程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设计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业绩。须提供①2019年1月1日以来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对应的图审合格证,面积以图审合格证为准。③上述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时间、建筑类型、建筑面积、设计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姓名等关键评审因素,若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
4.电子证照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获取政务数据;②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
(2)获取的电子证照信息与从省市场主体库获取的信息、投标人上传的传统影印件效力相同,请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调用,并做好相关数据核验工作。如遇获取电子证照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的,以上传的传统影印件为准。
十一、项目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为“交钥匙”工程,即交付时完成工程范围内所有内容,功能齐全,确保使用;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材料采购、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配套工程及相关技术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还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质量保修工作。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29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
****政府网站(https://www.****.cn);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
**省公共**交易监管网(http://ggzy.****.cn)。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费用
1.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24年9月29日以后
(2)下载地址:****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
投标人须在“**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公共**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两阶段综合评估法
十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9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二十、备注
1.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4.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CA(0552-****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3801转5-2。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835。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4)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利用自己的账号统一上传到“资格审查资料”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5.异议受理
1.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市公共**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二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大道3858号
邮 编:2330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袁女士
电 话:0552-****353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西路41号
邮 编:2330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张工
电 话:0552-****295
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管理局
地 址:**市**路1008号国土大厦13楼
电 话:0552-****392、0552-****278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支行
账 户:****交易中心
账 号:128********00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