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城乡环境卫生社会化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招标编号: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市城乡环境卫生社会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4日18时36分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 我单位针对最近出现的一些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澄清,内容如下: 1.关于采购需求设备响应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需求部分的响应应按照“符合性审查-满足采购需求”中的详细要求进行响应即可。 评标办法中的设备部分需按照评标办法进行响应。 2. 本项目有关设备重量的要求均为载重量。 3.投标人如果能提交载重量高于现有要求的设备也可。 4.评标办法中的项目管理机构部分,非全日制本科按照专科计算。 5.有关“本项目的人员设备投入年折旧金额未达方案配置及设备年折旧金额”中的方案配置信息详见附件(招标文件第三章93-96页补充资料)。 6. 该项目于2024年09月24日发布招标公告,并在交易系统中设置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儋财规〔2023〕1号)四、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一)减少企业投标成本。自2023年11月26日起,政府采购项目一律不得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依据该文件规定,于2024年09月29日变更文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变更为不收取。但由于交易系统设置问题,变更文件也无法变更保证金的缴纳状态问题。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开展,针对投标保证金的上传问题做出以下补充,请潜在投标人按以下两种方式处理:一、已缴纳保证金单位按照文件上传投标文件;二、未缴纳保证金单位请点击上传保函,具体上传保函附件的内容为:“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9日的更正公告文件内容作为本次保函上传的附件”。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9日18时0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那大镇**路 86 号
联系方式:0898-****1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金濂路1-3号绿地﹒领海广场6#楼8层809房
联系方式:193****1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志涛
电话: 19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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