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审批局 以《关于**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概算书的批复》临审批投审[2024]31号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临审批招核【2024】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县西竖镇西竖村、彭家泉村、南中皋村、瓮城村,**乡鹿庄村、下炉子沟村,赵庄乡店西峪村,郝庄镇土寨村4个乡镇8个村。 (2)项目规模:**大口井8座、**蓄水池5座、维**塔2座、**水塔1座,铺设管道67.25km,预付费水表DN20(含配件)1401块、球阀DN20(含配件)1401个、**DN600混凝土水表井(含DN700井盖)1401座及配备200QJ20-78-7.5KW潜水泵9台。 (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工,缺陷责任期:自合同完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已审核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公司)。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30 00:00:00 至 2024-10-16 23:59:59 (**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2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县公共**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投标文件施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商务标(明标部分)和技术标(暗标部分)。技术部分采用盲评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方式: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刘贞民,联系方式:0319-****88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闫亚龙,电话:150****455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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