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水利局石台县秋浦河鸿陵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县秋浦河鸿陵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5-13 | |
废止日期: |
******县秋浦河鸿陵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4-05-13 17:01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县秋浦河鸿陵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已完成编制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566-****951
电子信箱:****@qq.com
评价单位:****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56-****528
电子邮箱:****85908 @qq.com
联系地址:**市**区长**路波斯曼公寓 1007 室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可受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营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关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自公示日起 10 个工作日。
****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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