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 ||
索引号 | **** | 分类 | 公示公告 土地 公告 |
发布机构 | ****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4-09-10 |
文号 | **拟征告〔2024〕77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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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拟征告〔2024〕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社区周东组、许圩组、王宅组、刘宅组、李庄组、二组、六组、十一组、南三组、南四组、南五组、村集体,****社区王庄组、沈庄组、刘庄组、靳庄组、姜桥组、洪西组、**组、**组、快乐二组、快乐三组、快乐四组、快乐六祖、快乐于庄组、村集体;****社区李庄组、康庄组、村集体,新庄镇镇集体;**镇双茶棚村竹城六组、启宇五组、启宇八组、启宇九组、启宇十组;****社区荣闸四组、利民六组、利民七组、利民八组、利民十二组、利民十三组、村集体,虎山村六组、七组、十四组,陆集街道镇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25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花婷;电话:0527—****5124。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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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