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颅微动力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颅微动力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P72页中第二包价格分具体标准和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4。”更正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68”。
2.将原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中技术指标及配置具体标准和要求“注:①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某种证明材料的按要求提供,无明确要求的可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以 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如彩页(原件)、产品说明书、检测机 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为准(无资料说明的参数可不予认定,响应表中注明支持资料的出处),无证明材料要求的以投标人应答为准。”更正为“注:①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提供某种证明材料的按要求提供,无明确要求的可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如彩页(原件或扫描件)或产品说明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为准(无资料说明的参数可不予认定,响应表中注明支持资料的出处),无证明材料要求 的以投标人应答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9日
1.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39-****732;
2.采购预算:****600元;最高限价:****500元;
3.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仅供公告使用,具体内容以获取的采购文件为准。
名称:****
地址:**市**区苴国路490号
联系方式:0839-****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文化路169号-五楼
联系方式:0839-****75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冉老师
电话:0839-****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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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