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30号楼01号室内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30号楼01号室内装修工程(项目编号:****)由中国人民****公司****公司批准并落实资金,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及合同签署由****(以下简称“招标人”)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1项目名称:****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30号楼01号室内装修工程。
2.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概况:****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30号楼01号,建筑面积约为1191.87平米。
2.4项目类型:施工。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中标人数量 |
1 | ****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30号楼01号室内装修工程 | 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388.27元 | 1个 |
备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5工期:75日历天。以物业同意进场时间为开始时间。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1个已竣工的投资额16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1200平米(含)以上的类似建筑装修工程或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案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中不能反映评审所需信息的(如建筑面积、投资额等),还须补充业主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项目业绩不得分。仅有投标人单方自行证明的材料不予认可。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n/xinyongfuwu/?navPage=5
3.6 根据《****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9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投标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
3.10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9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时间,下同)。
5.2投标人应提供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③经办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市**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18层1803室现场登记领购信息、缴费领购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400元。需要采用邮购方式的,须将前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liutong@ck.****.com,联系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须缴费并登记领购信息,由工作人员邮件发出/邮寄出招标文件(邮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610室。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www.)、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招标人:****
地 址:****开发区同济中路2号狮岛索龙大厦303室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03室
联系人:刘通、位奎奎、马鹏飞、佟雪、符群慕
电话:010-****5198-612、607、609、611
电子邮件:liutong@ck.****.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桥支行
账号:811********02383606
招标人:中国人民****公司****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