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4年地震防灾检测装置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公司2024年地震防灾检测装置采购项目所需要的货物及服务进行采购。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本项目划分9个标包进行采购。
标包 |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名称 |
标包1 | **** |
标包2 | ****监测中心 |
标包3 | **市****公司 |
标包4 | **思****公司 |
标包5 | ****公司 |
标包6 | ******公司 |
标包7 | **市****公司 |
标包8 | **市****公司 |
标包9 | 广****公司 |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关于印发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铁塔〔2022〕15号)“两翼DICT类项目物资及服务采购实施: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本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总部《****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可选用单一来源方式情形中的“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2024 年 9月 29日至 2024 年10 月 8 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枫林路15号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广****大学东路89号
联系人:林妘
电话:155****1736
电子邮箱:****@163.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