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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市**县**镇 邮 编: 电 话:188****5739 Email: 联系人:随裁申 | |
下载询 价 函 |
****公司******县多馆合一项目门窗采购项目需要(项目编号:****),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日18时,报价截止日期:2024年10 月9日18时。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具体性能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丙级钢质防火门 | / | 详见质量标准及门窗附件 | ㎡ | 40 | |
2 | 甲级钢质防火门 | / | 详见质量标准及门窗附件 | ㎡ | 50 | |
3 | 乙级钢质防火门 | / | 详见质量标准及门窗附件 | ㎡ | 90 | |
4 | 无障碍门 | 详见质量标准及门窗附件 | ㎡ | 20 | ||
5 | 铝合金百页窗 | 60系列1.8mm | 详见质量标准及门窗附件 | ㎡ | 70 | |
6 | 铝合金推拉窗 | 90系列1.8mm | 详见质量标准及门窗附件 | ㎡ | 600 | |
7 | 铝合**开窗 | 60系列1.8mm | 详见质量标准及门窗附件 | ㎡ | 650 | |
8 | 铝合金固定窗 | 90系列1.8mm | 详见质量标准及门窗附件 | ㎡ | 150 | |
9 | 夹板门 | 详见质量标准及门窗附件 | ㎡ | 230 | ||
10 | 合计 | ㎡ | 1900 |
说明:
(1)门、窗具体尺寸,报价人中标后现场实际量测。门洞尺寸及详见门窗附件。
(2)以上询价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实际结算以买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门窗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间,综合交货单价不予调整。
(4)交货单价(工地交货价、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加工制造、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装卸车、包装、损耗、保险、管理费、利润、税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厂检测、缺陷责任期的维保服务等。
(5)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安装完成数量和结算单价计算结果为准。
二、采购要求:
1、报价要求: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规格、单价、总价。
2、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且具有相关材料经营范围。
(2)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本次询比价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价。
3、交货地点:**县多馆合一项目施工现场。
4、交货日期:分批供货,卖方根据买方供货通知分批交货,具体供货数量以买方通知为准。
5、付款方式:买方可采取以下任意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农行保理e融、建行e信通或电建融信等。
6、(1)结算及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每月30日对账,办理结算。买方在双方对账无误后七个工作日对卖方提供与卖方名称一致的《材料结算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有效确认,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100%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结算金额的货款。
(2)付款比例:
a.施工期间正常结算时,累计支付结算额的80%;
b.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结算金额的97%;
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息累计支付结算额的100%。
7、若因买方业主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导致买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买方可以顺延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卖方应给予买方充分理解,给予延期付款期限,不视为买方违约,不计利息。
8、对因质量原因致使竣工验收不合格、质保期内未履行合同或未全部履行合同的,买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材料款(质保金)。
9、质量标准或要求:货物应符合以下中国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上产品在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
1.1 防火门1).性能要求:防火门的防火等级根据建筑施工图标注要求实施:其中的防火标准包括:甲级、乙级和丙级,对于的耐火极限:甲级:耐火隔热性.50h,耐火完整性>1.50h:乙级:耐火热性3.00h,耐火完整性≥1.00h丙级:耐火隔热性20.50h,耐火完整性>0.50h;
2).消防部门认定的合格产品;
3).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规范。
1.2 铝合**窗
1).国家标准“铝合**窗GB/T8478-2019;
2).门窗玻璃的选用应遵照《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及地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3).外窗的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分别不应小于6级、3级、4级,且应满足《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规定。
1.3 夹板门
夹板门材料要求木材含水率不大于12%,采用的板材厚度不应小于3.5毫米,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检验和索赔:
1、门窗数量按平方米计量并验收。乙方提供门窗时必须随车提供门窗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地点等的《送货单》并附带检验报告,在到达工地后,由双方共同验收并经买卖签字确认的《送货单》的供货数量为验收门窗数量的依据。
2、质量证明文件:门窗到达买方目的地后,卖方必须随车提供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含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一份盖生产厂质检专用章鲜章,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收货。
3、门窗到场后,验收时门窗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若因质量问题产生退货时,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给买方带来的损失。
4、现场外观检验时,所供门窗表面应平整、洁净、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
不允许有缺边、裂纹、划痕、碰伤、疙瘩、鼓包、部件松动及其他肉眼可见的缺陷
等;漆膜或保护层应连接、附着力强;外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水、防
火、防霉、防锈等的需要。不符合买方所规定的质量标准、规范、附件不齐,及第
三方检测不合格时,买方拒收并由卖方清退出场,卖方需 2 日内重新提供符合质量
要求的门窗,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交货时甲方不仅对货物的数量、规格
及外观进行检查,同时对需复检物资按规定抽样实施复检。甲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
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
5、对送到现场已接收的材料,在买方安装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经检测不符合
标准规范要求,买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拒付货款,卖方必须在 3 日内将不合格材料清
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停工、返工等损失,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
6、数量异议应在货到工地后及时提出,卖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 24 小时内到现场
处理。若经常性出现门窗数量缺少,则缺少的门窗数量将按照合同签订价格的三倍
进行处罚。
7、买方应加强材料交验时的资料收集,对缺失资料的可拒绝收货,买方负责检
测和资料的收集整理。
8、报价人能完全满足询价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
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五、不可抗力:
凡在制造或运输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可不负责任。在上述事故发生时,卖方须立即通知买方,并于3天内****政府颁发的事故证明。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如事故延续3天以上,买方有权撤消合同。
六、迟交货罚款:
除第五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罚款应按每天收1%。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10%。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15天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此时卖方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七、产品安全保证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1、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应是获得设计、制造许可的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应是成熟、可靠的产品,产品设计、制造本身不存在安全隐患,能够保证安全使用,产品的使用和维护应安全舒适,确保人员的居住和使用健康安全。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它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设计权的起诉。
2、投标人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原材料及配套设施是满足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且本着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原则提供产品,采用少污染、无污染的工艺、设备,不使用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工艺和设备。
3、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若因设备设计制造原因造**全事故,或对使用和维修人员产生伤害,由卖方负责。
4、卖方应在货物使用说明中说明本产品在安装、使用、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
八、其他要求:
1、报价单必须提供签字﹒盖章版,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按买方要求提供付款所需的发票、收据、货物清单等。
3、按买方要求提供为执行该合同所需的其他资料。
4、后附卖方报价单模板。
5、门窗附件
****集团****公司
****
(电子签章)
2024年9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