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市**经开区水质净化厂(**日处理工业废水1.5万吨)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经开区水质净化厂(**日处理工业废水1.5万吨)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市**经开区水质净化厂(**日处理工业废水1.5万吨)项目设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市**经开区水质净化厂(**日处理工业废水1.5万吨)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经开区水质净化厂(**日处理工业废水1.5万吨)项目(项目名称)****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吴开审核发【202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市**经开区水质净化厂(**日处理工业废水1.5万吨)项目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龙津路以北,**路以东,龙腾路以南地块;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49.71亩,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反应池、沉淀池、综合楼、泵站、配电间等建(构)筑物。厂外**配套管网45公里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工业废水处理规模为日处理1.5万吨。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市政行业(含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口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2021-01-01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1.2万吨/****处理厂****处理厂设计业绩。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图合格材料(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须提供施工图设计已完成的业主盖章证明),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不合格。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性质、规模,****政府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作为补充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3.4财务要求: 良好 。 3.5信誉要求: 良好 。 3.6其他要求: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 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5) 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6) 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市**经开区****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29日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11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使用企业CA锁登陆“**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211.****.34:60/TPBidder/memberLogin)报名。(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28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是指使用“**区公共**网上交易系统”在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5.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211.****.34:60/TPBidder/memberLogin。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街道云梨路1688号 地址:**市干将西路399号**大厦303室 邮编: 邮编:215000 联系人:李岗 联系人:潘莉莉、陈卫卫、施紫秋 电话:0512-****0757 电话:0512-****920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63.com 2024 年09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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