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药配方颗粒剂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医药品/颗粒剂/其他颗粒剂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中**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 18:3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中**早春路46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中**早春路46号 | ||
预算金额 | ¥5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石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5-****835、181****633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北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魏齐 137****90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回族自治区**市**区沙****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20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石静 0955-****835、181****6336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
项目概况
****中药配方颗粒剂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后通过邮箱获取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 15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药配方颗粒剂采购,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 ****信息化厅 ****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管理局 ****中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 参照《****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2.5 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 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6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2.7 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件《****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 ****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公司****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前10日内的查询截图)。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4.1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2 提供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4.3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包含颗粒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后通过邮箱获取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09月29日至 2024 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 14:00-18:00(**时间,节假日休息)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 ****公司或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126.com 邮箱后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5点30分(**时间)
地点:中**早春路4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5点30分(**时间)
地点:中**早春路4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药配方颗粒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剂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590000.00元/年
6、最高限价(如有):590000.00元/年
7、采购需求:中药配方颗粒剂采购,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前10日内的查询截图)。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4.2 提供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
4.3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包含颗粒剂)。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 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 ****信息化厅 ****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管理局 ****中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5.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3 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4 参照《****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5.5 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 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6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7 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件《****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 ****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公司****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 年09月29日至 2024 年10月1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后通过邮箱获取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09月29日至 2024 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 14:00-18:00(**时间,节假日休息)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 ****公司或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126.com 邮箱后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5时30分(**时间);
地点:中**早春路4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2日15时30分(**时间);
地点:中**早春路4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政府采购网、站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政府采购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北街
联系人姓名:魏齐
联系电话:137****9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区沙****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209
联 系 人:石静
联系电话:0955-****835、181****633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石静
联系电话:0955-****835、181****6336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9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中****北街
联系方式:魏齐 137****9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回族自治区**市**区沙****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209
联系方式:石静 0955-****835、181****6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静
电 话: 0955-****835、181****6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