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昆高铁**站**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一期)—BQ33-06地块商业及BQ31-11地块酒店内装工程工程量清单与控制价编制招选公告
****现就渝昆高铁**站**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一期)—BQ33-06地块商业及BQ31-11地块酒店内装工程工程量清单与控制价编制事宜进行公开招选,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选。
一、招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渝昆高铁**站**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一期)—BQ33-06地块商业及BQ31-11地块酒店内装工程工程量清单与控制价编制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地点:**市**新区南区
(四)服务内容:
1.工程量清单与控制价编制
根据招选人提供的方案设计、施工图纸,按照《建设项目总承包计价规范》(T/CCEAS001-2022)或《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GB50500-2020)及相关配套文件,参照类似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整个项目工程量清单与控制价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定额套项组价、主要设施设备材料价格确认表拟定及各专项深化设计模拟清单编制,并配合业主完成对应项目预算清单评审及相关的其他工作。
2.预算的过程管控
(1)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整体成本管控,按期完成动态成本与施工图预算的对比分析及盈余分析测算。
(2)负责对主要设施、设备及材料、家具及软装等的市场询价及认质认价工作。
(3)负责深化设计、设计变更等内容测算分析及审核,为项目造价管控做好支持。
(4)根据合同约定及现场进度,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进度产值。
(5)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规定对施工过程中新增项目、清单漏项项目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进行核定。
(6)负责现场收方计量工作。
(7)招选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五)服务时间:项目服务期约270日历天,具体服务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正式开始服务工作之日起,至项目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完成竣工结算为止。
二、招选方式
线下开标
本次招选采用公开招选的方式进行,并在**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发布招选公告和招选文件,招选文件获取链接:https://yibin.****.com/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范围包括工程造价咨询;
2.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与控制价编制业绩;
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及已完成证明资料,****公司鲜章。类似业绩时间以已完成证明材料载明时间为准。
3.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加本次招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所指参选人重大违法记录中所处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四、招投标时间节点
(一)招选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10-04 23:59:00;
(二)本次招选的提问、答疑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10-06 17:00:00;
(三)本次招选的参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10-11 15:00:00;
(四)本次招选的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10-12 09:30:00;
五、招选最高限价
本次招选最高限价为 619600.00 元。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省**市**区******路3****广场17楼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七、招选人信息
招选单位:****
招选单位地址:**省**市**区******路3****广场17楼
招选单位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0831-****876
八、其他事项
****公司组织的招选活动中,各参选人必须独立自主地编写参选文件,不得与其他参选人进行勾结、协商(如招标文件雷同、不同参选人参选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参选人参选文件中出现其他参选单位相关资料等),也不得采取任何手段干扰或影响其他参选人的正常参与。如发现参选人存在上述行为的,将没收参选保证金,****公司失信黑名单,****公司招投标活动。
(二)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为含税总价且税率为6%,若中选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则按照中标价/(1+6%)×(1+中选人实际税率)作为合同价。
(三)参选人若中选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拟派驻场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
(四)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最终以工程结算金额作为基数进行调整,即: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费结算价=结算金额/工程投资总额×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费合同价。
若结算后的费用超过合同金额,则结算价按合同金额执行,不作调整。
九、声明
本招选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
若对招选公告有其他不明事项,请致电:0831-****876
联系人:殷先生。
现予公告。
****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