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电磁功能贴片与复合材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5MA003KMY68 | 建设单位法人:顾兆栴 |
冯四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经济开发区龙中路垠坤棠城工园3D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型电磁功能贴片与复合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龙中路垠坤棠城工园3D座 |
经度:118.79584 纬度: 32.2969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02 |
宁环(六)建〔2022〕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00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105MA003KMY6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05MA003KMY68 | 验收监测单位:**迈****公司 |
913********668839K | 竣工时间:2024-05-2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30pT5IZ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电磁功能贴片15000m2、吸波蜂窝板复合材料1500m2、耐功率暗室角锥吸波材料600m2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电磁功能贴片15000m2、吸波蜂窝板复合材料1500m2、耐功率暗室角锥吸波材料600m2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吸波蜂窝板复合材料、耐功率暗室角锥吸波材料:原材料准备-热压/袋压固化-切割加工-检验; (2)电磁吸波贴片:刮涂固化-检验-剪裁 | 实际建设情况:(1)吸波蜂窝板复合材料、耐功率暗室角锥吸波材料:原材料准备-热压/袋压固化-切割加工-检验; (2)电磁吸波贴片:热压固化-检验-剪裁 |
(1)吸波材料生产过程中热压固化实际使用烘箱或真空压机,未使用热压机;切割加工实际使用裁切机,未使用精密推台锯、****中心; (2)吸波贴片生产过程中新增密度仪、天平及粘度仪对吸波浆料进行密度及粘度抽检;固化工序实际采用真空压机热压固化;剪裁使用壁纸刀手工剪裁,未使用超声波切割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吸波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热压固化废气及贴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刮涂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排入“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吸波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打磨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五轴加工设备切割废气经密闭车间沉降收集后无组织排放,精密推台锯切割废气经工业脉冲集尘机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热压罐冷却水及生活污水依托垠坤棠城工园3#楼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固废:**危废仓库,面积为5.28m2;**一般固废仓库,面积为5.28m2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吸波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热压固化废气及贴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热压固化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排入“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0.7m高1#排气筒排放;吸波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打磨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实际未使用五轴加工设备及精密推台锯,采取裁切机进行切割,切割粉尘经“密闭沉降+吸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热压罐冷却水及生活污水依托垠坤棠城工园3#楼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固废:**危废仓库,面积为5.28m2;**一般固废仓库,面积为5.28m2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
(1)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改为密闭管道收集,废气收集效率提高; (2)切割加工实际使用裁切机,切割粉尘经“密闭沉降+吸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排气筒高度增加至20.7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生产过程中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对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加强安全管理,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8月6****生态环境局备案意见。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0482 | 0 | 0 | 0 | 0 | |
0 | 0.04 | 0.077 | 0 | 0 | 0.04 | 0.04 | |
0 | 0.013 | 0.014 | 0 | 0 | 0.013 | 0.013 | |
0 | 0.002 | 0.002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017 | 0.019 | 0 | 0 | 0.017 | 0.01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4 | 0.053 | 0 | 0 | 0.004 | 0.00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与环评要求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排放满****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吸附浓缩+催化燃烧 | 项目营运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 与环评要求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震、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与环评要求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项目厂区须实施分区防渗,落实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 本项目已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项目厂区实施分区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原辅料容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转移处置时应按规定办理相关转移手续;废边角料、废包装、废检测样品、集尘机滤芯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的,须执行相关规定;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所有固废零排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建设危险固废贮存设施;一般固废贮存设施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 | 本项目废原辅料容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催化剂每三年更换一次,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废检测样品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理。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相关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生产过程中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本项目已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对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加强安全管理,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8月6****生态环境局备案意见。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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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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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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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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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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