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彭城历史文脉保护传承工程(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彭城历史文脉保护传承工程(一期)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3002 | 标段名称 | 彭城七里示范段智慧系统设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彭城七里示范段智慧系统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彭城历史文脉保护传承工程(一期****行政审批局以徐审批复〔2023〕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彭城七里示范段智慧系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彭城历史文脉中轴:彭城南路、**路至石磊巷、****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彭城南路、**路至石磊巷、****示范区),长度约550米区域内的智慧系统建设。 2.1.3合同估算价:彭城七里示范段智慧系统设计,项目总投资约400.00万元,本项目设计费约17.70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人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6其他: 彭城七里示范段智慧系统设计,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彭城七里示范段智慧系统设计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阶段的指导配合服务。具体包括: (1)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分析;业务需求分析;建设目标、原则;总体规划及整体设计方案;智能化、信息化等子系统方案设计;项目实施步骤和计划;主要设备性能参数;投资估算等内容。 (2)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述(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等);总体建设方案;信息化系统建设方案;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智能化系统建设方案;智慧应用建设方案;施工、环保、节能要求;风险、效益分析;软硬件设备、材料技术规格表;初步设计图纸、附表等。 (3)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清单(各项子系统所有设备清单);设计概算(各项子系统所有软、硬件报价);施工图设计(设计说明、图纸目录、图例;系统图;信息化点位图;安装大样图;****中心布置图(平面布置、槽道布置、配电系统等);设备材料表;信息点表、控制点表。) (4)后续施工阶段的指导配合服务。 设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10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或“信用**”网站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和“信用**”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third/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1244、0516-****5971)。 3.1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9月29日至 2024 年10月12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10月28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概述如下: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2024 年9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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