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批水害复旧及桥梁钢支架吊围栏整治工程项目监理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4年09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5.3 开标异议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
6.4 否决投标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7.2 评标结果异议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4 定标
7.5 中标通知
7.6 履约保证金
7.7 签订合同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 投诉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表2-1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表2-2 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附表2-3 监理设施设备要求
附件1:开标记录表
附件2:问题澄清通知
附件3:问题的澄清
附件4:中标通知书
附件5:中标结果通知书
附件6:确认通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2 详细评审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4 评标结果
附件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注:1.招标文件附表2-2若对本项目其他主要监理人员不作要求,则此项均得分。
2.类似项目业绩指铁路工程项目监理业绩。(需提供相关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
附件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附件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附件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附表:评审工作参考用表
表3-1 形式评审表
表3-2 资格评审表
表3-3 响应性评审表
表3-4 详细评审评分表
表3-5 评分汇总表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2 语言文字
1.3 适用法律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5 合同协议书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7 联络
1.8 转让
1.9 严禁贿赂
1.10 知识产权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1.12 委托人要求
2. 委托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2.4 支付合同价款
2.5 提供监理资料
2.6 其他义务
3. 委托人管理
3.1 委托人代表
3.2 委托人的指示
3.3 决定或答复
4. 监理人义务
4.1 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4.2 履约保证金
4.3 联合体
4.4 总监理工程师
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4.6 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
4.7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8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5. 监理要求
5.1 监理范围
5.2 监理依据
5.3 监理内容
5.4 监理文件要求
6. 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6.1 开始监理
6.2 监理周期延误
6.3 完成监理
7. 监理责任与保险
7.1 监理责任主体
7.2 监理责任保险
8. 合同变更
8.1 变更情形
8.2 合理化建议
9. 合同价格与支付
9.1 合同价格
9.2 预付款
9.3 中期支付
9.4 费用结算
10.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11. 违约
11.1 监理人违约
11.2 委托人违约
11.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12. 争议的解决
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以实际签订为准)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1.监理要求
2.适用规范标准
3.成果文件要求
4.委托人财产清单
5.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6.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7.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
六、监理报酬清单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二)拟设立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
(三)拟委任的主要监理人员汇总表
(四)主要监理人员简历表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本项目不要求)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办公交通等设施及设施设备表
(七)近年财务状况表(本项目不要求)
(八)类似项目情况表
(十)其他材料
八、监理大纲
九、其他资料
****公司**工务段2024年第三批水害复旧及桥梁钢支架吊围栏整治工程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资金来自成本,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工务段管内。
2.2 计划工期:六个月。
2.3 招标范围:**工务段管内7处项目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企业年度信誉评****集团公司零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工务)准入单位。
3.3在投标截止日时,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4****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暂停项目投标资格的;(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3.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04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9时至17时(**时间,下同),在**省**市**区沁园路80号三层306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公司开票信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购买人本人身份证、标书款汇款凭证、公司开票信息(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公司简称、项目名称)。
银行账号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车站支行
账号:140********05724197
财务联系电话:0591-****3612
4.2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省**市**区沁园路80号七层70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为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在**省**市**区沁园路80号七层701开标室。请投标人代表按招标公告规定方式出席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公司零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和工务系统微信平台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详细地址:**市**区东浦路6号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1****3345
招标代理:****
详细地址:**省**市**区沁园路80号三层306室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0591-****6885、176****1975
邮箱:****@qq.com
招标人:****
2024年9月29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 详细地址:**市**区东浦路6号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1****3345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 详细地址:**省**市**区沁园路80号七层306室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0591-****6885、176****1975 邮箱:****@qq.com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4年第三批水害复旧及桥梁钢支架吊围栏整治工程项目监理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工务段管内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项目工期 | 6个月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国有资金,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工务段管内7处项目的全部监理工作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
1.3.3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
1.3.4 | 标段划分情况 | 一个标段 |
1.3.5 | 监理目标 | 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安全目标、投资控制目标、环保目标等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附表2-1。 (2)财务要求:见附表2-1。 (3)业绩要求:见附表2-1。 (4)信誉要求:见附表2-1。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附表2-2。 (6)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见附表2-2。 (7)监理设施设备要求:见附表2-3。 (8)其他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R不接受: £接受,具体标段为: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集团公司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
1.9.1 | 踏勘现场 | R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R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形式:/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电子邮件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12.3 | 偏差 | R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见须知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 |
/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 |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 |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见须知 |
3.2.3 | 报价方式 |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本标段监理工作量自行报价。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R有,最高投标限价:193612元(不含税、税率6%)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
3.3.1 | 投标有效期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的9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 £要求,****银行保函(含其他国家认可的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 银行保函投标人必****银行保函原件。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见须知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R不允许 □允许 |
3.7.3(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提交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文件一份,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交,需提供投标文件正本盖章版的PDF格式文件和正本的doc或docx格式文件。 其他要求: / 。 |
3.7.3(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 R需要,分册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别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车务段**站中央空调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 10 月 11 日 09时 30 分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省**市**区沁园路80号七层701开标室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R否 □是,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省**市**区沁园路80号七层701开标室。 |
5.2(4)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按随机开启的方式进行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名。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国铁采购平台 公示期限: 3 日 |
7.4 |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R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或金融机构保函或转账;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 √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R否 □是,具体要求: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各投标人请随时关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的补充文件、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下载通知,由于投标申请人未查看或查看不及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以招标控制价总价参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下浮20%计取(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包干计取)。 |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标段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 监理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设施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网址https://wenshu.****.cn/);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监理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监理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铁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副总监理工****分站长)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复印件。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施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设施设备。
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2024年第三批水害复旧及桥梁钢支架吊围栏整治工程项目监理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1 | 资质要求 | / |
2 | 财务要求 | / |
3 | 其他要求 | 企业年度信誉评****集团公司零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工务)准入单位 |
4 | 信誉要求 | 在投标截止日时,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4****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暂停项目投标资格的;(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
注:1.诉讼和仲裁仅限于申请人败诉的且与履行监理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