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馆艺术展改造工程
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美术馆艺术展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下午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美术馆艺术展改造工程
2. 项目编号:****
3.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4. 采购主要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5. 最高限价: 人民币25.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 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8. 工期:15个日历天
9. 质量要求:合格
10. 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资格承诺函);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资格承诺函) ;
1.6、“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没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自己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打印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2〕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2007〕 119 号)的政策等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00—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20层)。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邀请回复函(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报名: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代理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现场领取)。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获取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①时间:2024年10月15日14:00至14:30(**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②接收投标文件的地点:****美术馆(**市**区长香中大道900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5日**时间14:30
地点:****美术馆(**市**区长香中大道9000-1号)
六、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https://www./”和“****官网https://www.****.cn/”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报名的投标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日前两天12:00前通过邮件或者书面告知代理机构,未告知的,开标当天故意迟到或无故不参加的,将根据《****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失信行为登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联系人: 李馆 电话:****7230
地 址:**市**区长山路28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远洋香奈河畔一期商务楼29号楼20层
联系方式:136****7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7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