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楼医院改扩建核医学科和扩建5台DSA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3********0904451 | 建设单位法人:于成功 |
侍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路321 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改扩建核医学科和扩建5台DSA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路321 号(本部院区)、****开发区群力大道88 号21 栋(**院区) |
经度:118.77803 纬度: 32.05735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4 |
苏环辐(表)审〔2023〕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500 |
500 | 运营单位名称:**** |
123********090445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392621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3926218 | 竣工时间:2024-01-01 |
2024-01-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1-24 |
2024-08-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一)本部院区项目 1、核医学科 核医学科停止使用67Ga、32P核素。在核医学科二层使用 99mTc核素用于显像检查,使用89Sr、223Ra、211At、225Ac、131I核素用于肿瘤治疗和甲亢治疗。在核医学科三层扩建PET/MR 诊断区,新增1台PET/MR,使用18F、68Ga核素用于显像检查。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由原7.105E+8Bq增加至7.301E+8Bq, 属乙 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2、放射介入科 将本院区南扩病房楼四层DSA ****工作站、妇产 科培训教室、盆底治疗室及部分诊室改建为2座DSA 机房(3和4),配备2台 DSA(最大管电压均为125kV、最大管电流均 为1000mA, 均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治疗。 (二)**院区项目 在****中心**2间DSA 机房(1和2),配备 2 台DSA (最大管电压均为125kV, 最大管电流分别为 1000mA 、850mA, 均属Ⅱ类射线装置)。在四层手术部**1座 DSA 杂交手术室,配备1台DSA(最大管电压125kV, 最大管 电流1000mA, 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微创手术和介入治疗。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本部院区项目 1、核医学科 核医学科停止使用67Ga、32P核素。在核医学科二层使用 99mTc核素用于显像检查,使用89Sr、223Ra、211At、225Ac、131I核素用于肿瘤治疗和甲亢治疗。在核医学科三层扩建PET/MR 诊断区,新增1台PET/MR,使用18F、68Ga核素用于显像检查。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由原7.105E+8Bq增加至7.301E+8Bq, 属乙 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2、放射介入科 将本院区南扩病房楼四层DSA ****工作站、妇产 科培训教室、盆底治疗室及部分诊室改建为2座DSA 机房(3和4),配备2台 DSA(最大管电压均为125kV、最大管电流均 为1000mA, 均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治疗。 (二)**院区项目 在****中心**2间DSA 机房(1和2),配备 2 台DSA (最大管电压均为125kV, 最大管电流分别为 1000mA 、850mA, 均属Ⅱ类射线装置)。在四层手术部**1座 DSA 杂交手术室,配备1台DSA(最大管电压125kV, 最大管 电流1000mA, 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微创手术和介入治疗。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放射性药物 99mTc、89Sr、223Ra、211At、225Ac购买成品针剂,131I购买装在**瓶的单人份试剂,无需分装;18F、68Ga购买成罐药物,需要分装。 | 实际建设情况:放射性药物 99mTc、89Sr、223Ra、211At、225Ac购买成品针剂,131I购买装在**瓶的单人份试剂,无需分装;18F、68Ga也购买分装好的成品针剂,不在医院内开展放射性药物的分装活动。 |
变动情况:放射性药物18F、68Ga由购买成罐药物自行分装变为购买分装好的成品针剂;变动原因:医院为减少辐射工作人员操作放射性药物的工作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配备18F手套箱和99mTc手套箱,18F手套箱为50mmPb,99mTc手套箱为30mmPb;核医学科ECT室的PET注射后候诊室设计为3人间、PET留观室设计为2人间,PET注射后候诊室和留观室东墙的屏蔽防护厚度均为370mm实心砖墙+8mmPb硫酸钡防护涂料。 | 实际建设情况:配备18F通风橱和99mTc通风橱,18F通风橱为50mmPb,99mTc通风橱为20mmPb;核医学科ECT室的PET注射后候诊室和PET留观室均为单人间,PET注射后候诊室和留观室东墙的屏蔽防护厚度均为240mm实心砖墙+8mmPb硫酸钡防护涂料,与房间其他三面墙体的屏蔽防护厚度一致。 |
变动情况:环评时原计划配备的手套箱均改为通风橱,18F 通风橱铅当量保持不变,99mTc通风橱铅当量由原环评时的30mmPb改为20mmPb;环评时,核医学科ECT室的PET注射后候诊室设计为3人间、PET留观室设计为2人间;实际运行时,PET注射后候诊室和PET留观室均改为单人间,PET注射后候诊室和PET留观室中距离患者座椅较近的东墙的屏蔽防护厚度均由370mm实心砖墙+8mmPb硫酸钡防护涂料改为240mm实心砖墙+8mmPb硫酸钡防护涂料,与房间其他三面墙体的屏蔽防护厚度一致。变动原因:不在医院内开展放射性药物的分装活动,无需使用到手套箱;为提升PET/MR患者的就诊环境以及为满足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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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两套放射性废水衰变系统 | 《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 | 两套放射性废水衰变系统 | 短半衰期放射性废水衰变系统的放射性废水贮存30天后,长半衰期放射性废水衰变系统的放射性废水贮存180天后,****医院的污水处理系统,无需检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过滤装置 | 《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 | 安装活性炭过滤装置 | 无需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建设放射性固废间,放射性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在放射性固废间,所含核素半衰期小于24h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时间超过30天、所含核素半衰期大于24h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时间超过半衰期的10倍、含131I核素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超过180天、废活性炭自然衰变超过506天,经监测辐射剂量率处于环境本底水平,α表面污染小于0.08Bq/cm2、β表面污染小于0.8Bq/cm2后,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 建设了放射性固废间,放射性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在放射性固废间,所含核素半衰期小于24h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时间超过30天、所含核素半衰期大于24h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时间超过半衰期的10倍、含131I核素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超过180天、废活性炭自然衰变超过506天,经监测辐射剂量率处于环境本底水平,α表面污染小于0.08Bq/cm2、β表面污染小于0.8Bq/cm2后,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核医学科ECT室辐射安全措施主要有:工作状态指示灯、防夹和自动闭门装置、门禁和监控系统、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单向门及门禁、监控及对讲系统、导向标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 DSA工作场所辐射安全措施主要有:工作状态指示灯、防夹和自动闭门装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监控与对讲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 | 核医学科ECT室辐射安全措施主要有:工作状态指示灯、防夹和自动闭门装置、门禁和监控系统、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单向门及门禁、监控及对讲系统、导向标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 DSA工作场所辐射安全措施主要有:工作状态指示灯、防夹和自动闭门装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监控与对讲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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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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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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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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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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