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永鑫五金有限公司年加工五金配件1100万件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83MA55G72L1D | 建设单位法人:陈华民 |
陈华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工业园中安智谷西北侧60米(麦景华厂房之一)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加工五金配件1100万件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工业园中安智谷西北侧60米(麦景华厂房之一) |
经度:112.78215 纬度: 23.1258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14 |
肇环高建〔2022〕1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283MA55G72L1D001P |
2024-01-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135 | 运营单位名称:**** |
****1283MA55G72L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283MA55G72L1D | 验收监测单位:**** |
****1203MA5506CT0A | 竣工时间:2024-05-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加工灯饰件180万件、沙发脚20万件、卫浴五金配件600万件、家私五金配件300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灯饰件180万件、沙发脚20万件、卫浴五金配件600万件、家私五金配件300万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料→上挂→除油→水洗→除锈→水洗→淘花→烘干→喷粉→固化→自然冷却→检查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上挂→除油→水洗→除锈→水洗→淘花→烘干→喷粉→固化→自然冷却→检查包装→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近期,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10t/d;远期,三级化粪池; 生产废水:自建生产废水治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12t/d; 1号车间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 4号车间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FQ-02)排放; 1号车间喷粉产生的粉尘:自备滤筒回收+管道抽风收集+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 4号车间喷粉产生的粉尘:自备滤筒回收+管道抽风收集+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FQ-02)排放; 5号车间喷漆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水帘柜+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FQ-03)排放; 1号车间燃液化石油气尾气:管道抽风收集+1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 4号车间燃液化石油气尾气:管道抽风收集+15米高排气筒(FQ-02)排放; 5号车间燃液化石油气尾气:管道抽风收集+15米高排气筒(FQ-03)排放; 噪声:隔声、减震、消声等;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不良品、包装废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芯交由相关回收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喷漆水帘柜和喷漆水喷淋塔漆渣、喷枪清洗废水、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废池液、喷漆水帘柜更换废水、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废油漆布、废活性炭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设有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约10平方米。1间危废暂存间,约15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近期,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10t/d;远期,三级化粪池; 生产废水:自建生产废水治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12t/d; 1号车间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 4号车间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FQ-02)排放; 1号车间喷粉产生的粉尘:自备滤筒回收+管道抽风收集+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 4号车间喷粉产生的粉尘:自备滤筒回收+管道抽风收集+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FQ-02)排放; 2号车间喷漆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水帘柜+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FQ-03)排放; 1号车间燃液化石油气尾气:管道抽风收集+1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 4号车间燃液化石油气尾气:管道抽风收集+15米高排气筒(FQ-02)排放; 2号车间燃液化石油气尾气:管道抽风收集+15米高排气筒(FQ-03)排放; 噪声:隔声、减震、消声等;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不良品、包装废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芯交由相关回收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喷漆水帘柜和喷漆水喷淋塔漆渣、喷枪清洗废水、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废池液、喷漆水帘柜更换废水、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废油漆布、废活性炭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设有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约10平方米。1间危废暂存间,约15平方米。 |
原计划的5号车间目前实际布置在2号车间,5号车间为空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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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553.592 | 0 | 0 | 0 | 4553.592 | 4553.59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478 | 0 | 0 | 0 | 0.048 | 0.048 | / |
0 | 0.0445 | 0 | 0 | 0 | 0.044 | 0.044 | / |
0 | 0.0683 | 0 | 0 | 0 | 0.068 | 0.06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体化生化治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表1冲厕用水水质标准及**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 | 已建一体化生化治理设施 | 委托****于2024年8月12日~13日对生活污水处理前后进行监测 | |
2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洗涤用水的水质标准 | 已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委托****于2024年8月12日~13日对生产废水处理前后进行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喷粉柜自带的滤筒,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米高排气筒(FQ-01) |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二级标准及**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值、**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二级标准较严值 | 已建喷粉柜自带的滤筒,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米高排气筒(FQ-01) | 委托****于2024年8月12日~13日对FQ-01废气处理前后进行监测 | |
2 | 喷粉柜自带的滤筒,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米高排气筒(FQ-02) |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二级标准及**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值、**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二级标准较严值 | 已建喷粉柜自带的滤筒,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米高排气筒(FQ-02) | 委托****于2024年8月12日~13日对FQ-02处理前后进行监测 | |
3 | 水帘柜+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米高排气筒(FQ-03) |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二级标准及**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值、**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二级标准较严值 | 已**帘柜+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米高排气筒(FQ-03) | 委托****于2024年8月12日~13日对FQ-03处理前后进行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消声、隔声、减振、墙体、绿化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建设消声、隔声、减振、墙体、绿化隔声 | 委托****于2024年8月12日~13日对四周厂界进行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规定执行转移处置联单制度。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应按规定交由相应部门收运处理。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项目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固体废物的处置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 |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执行;设置危废间和签订危废协议,委托瀚蓝(**)****公司处理,项目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 建设单位已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演练,落实有效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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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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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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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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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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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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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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