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7091.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路与建设南路交界处东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500< 并且 ≤2.600 | 建筑密度(%): | 20.000≤ 并且 ≤3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5382.13 | ||||||
零售商业用地 | 1709.1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2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824BA0283|****024BA0515|****924BA0193 | |||
起始价: | 312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 (二)在**-****开发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28日 到 **市武****服务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28日 到 ****兴武大道171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2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0月21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30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注:①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②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地价款的50%,剩余的50%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半年内缴清。③地块自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后三年内竣工。④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该定金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71-****566、0771-****488
开户单位:**市武****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210********49036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