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2标段3工区-泾河北主线引桥钢模板招标计划采购任务
**市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2标段3工区-泾**主线引桥钢模板招标计划采购任务
发布日期: 2024-09-30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周川冈 | 项目名称: | **市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2标段3工区-泾**主线引桥钢模板招标计划采购任务 |
公示期: | 2024-09-30 ~ 2024-10-03 | 联系人: | 王凯 | 公司: | ****集团****工程部 |
电子邮箱: | 电话: | 159****4245 | |||
说明: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 ||||
公示内容: | 1.本次招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不含税总价:****790.00元,税率:13%,含税总价:****002.70元,大写:叁佰肆拾肆万肆仟零贰元柒角整。 2.合同价款的调整与确定:可调价,原材料单价采取浮动价格(依据为以图纸签认当日我的钢铁网**市场包钢Q235B5.5-11.75mm卷板钢板和Q235B晋南10#槽钢平均价格确定)上调或者下浮;固定单价:加工费、运杂费等费用,所报单价需含生产制造、运输、相关机具、税费、缺陷品调换、保险金、物价涨落的风险金、设计调整造成材料品种或数量发生变化等各种费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或隐含的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风险等有关费用都包括在内,不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未列明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固定单价的报价中,不作调整。下单日多次发布网价的,以最后一次网价为准。下单日未发布网价的,采信下单日之前最近一天发布的网价。 3.工程量结算方式:本次招标工程量为暂定量,实际结算量以现场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4.预付款: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提供等额的****银行****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原材料 30% 的预付款。****银行保函有效期应当覆盖预付款抵扣期,若距预付款保函有效期少于20天,且预付款还未抵扣完,乙方应及时办理保函延期,否则甲方****银行要求索赔,因此产生的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5.关于工程货款的支付,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按 月 结算,按 月 进行每期付款,支付额度为累计结算金额的 70 %,每期支付金额时应扣减各种扣款项、暂扣款项等;建设单位对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货款到 85 %,建设单位对项目工程整体竣工结算后支付工程货款到 95 %。剩余 5 %作为质保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本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如甲方延期付款的,乙方同意给予 6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 6.货款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陕建筑信、承兑汇票(含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E信、供应链金融、银行转账等。合同金额超较大时,****银行转账支付方式为主。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贴息费用及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7.安全、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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