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工装备船舶海工供应链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中远****公司内业车间扩建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 项目概况
****位于**区**街道**江路2号,企业本次拟总投资101200万元,企业拟利用现有厂区内的预留空地,通过**结构装焊车间、2#涂装车间、分段堆场及预舾装场地、结构装焊场地、泵水平台及罐体作业场地、固废堆场、生产辅助楼及公用配套工程,进行本项目扩建生产;主要生产船舶分段、船舶舾装件、绑扎桥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与与园区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性、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厂址****开发区****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建设用地,地块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以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产品为船舶分段、板扎桥、船舶舾装件等,属于海工装备制造行业,****门市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
2、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废气:
本项目预处理打砂废气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DA013排气筒(H=30m)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分段打砂废气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DA014排气筒(H=30m)有组织排放;
底漆预处理废气(含晾干、调漆、喷枪清洗)经1套“干式漆雾净化器+沸石转轮+RTO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DA015排气筒(H=30m)有组织排放;
2#涂装车间共三个相同喷漆房,每个喷漆房的喷漆(含晾干、调漆、喷枪清洗)废气分别通过单独一套“干式漆雾净化器+沸石转轮+CO燃烧”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DA016、DA017、DA018排气筒(H=30m)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新增的焊接烟尘通过焊烟净化系统及移动式烟尘处理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钢材切割产生的粉尘通过设备自带收尘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②废水:
本项目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分别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火工校正废水经厂区“沉淀池”处理,废水最终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③噪声:
主要噪声设备大部分安置在室内,并采取了减振、消声、隔声及绿化等措施,厂界可达标排放。
④固废:
固体废物依托现有危废仓库暂存,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同时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风险值可控制在环境的可接受程度之内。
因此,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1)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区**街道**江路2号
联系人:管经理
电话:138****9368
(2)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千陌****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深南路199****数码城12幢;
联系人:韩敏;
联系电话:139****6790;邮箱:****@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临厂职工、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4、您对该上述项目持何种态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和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邮件主题为******重工装备船舶海工供应链能力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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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陌****公司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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