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或具有新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注:若为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产品型式试验证书以证明相应许可参数级别; 2.2投标人若为电梯代理商,应具备以下资格: (1)须提供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一个代理商仅能代理一个制造商的设备),并提供制造商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代理商所投设备的制造****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或具有新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注:若为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产品型式试验证书以证明相应许可参数级别; (3)代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或具有新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注:若为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产品型式试验证书以证明相应许可参数级别; 2.3一个电梯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司注册)或具备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所投品牌产品单份合同金额在3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直梯销售及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 5.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银行资信证明。) 6.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出具书面承诺) 7.信用查询: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的相关材料,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8.其他要求: 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8.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