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的规定,现将**县A-1-03地块、**县C0502地块、**县NP03-02地块、**县S-G-58地块,4个“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进行公示:
1.场地基本信息
**县A-1-03地块位于****学校南侧160米处;地块中心坐标为109.914463°E,18.594355°N,占地面积为52040.85 m2。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城镇住宅用地、灌木林地、农村道路用地、其他园地、水田、橡胶园、****基地,现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R)。
**县C0502地块位于**省陵水县黎安镇黎丰村,****小学(南校区)紧邻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110.064522°E,18.443079°N,占地面积为58697.06 m2。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城镇住宅用地、公路用地、果园、旱地、农村道路、****基地、其他草地、乔木林地、水田、特殊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现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R)。
**县NP03-02地块位于****农场梯村干渠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109.910672°E,18.581838°N,占地面积为37036.47 m2。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灌木林地、果园、旱地、其他园地、农村道路、坑塘、乔木林地和城镇住宅用地,现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R)。
**县S-G-58地块位于**省陵水县三才大道和文黎大道交汇处东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110.010404°E,18.487814°N,占地面积为85678.64 m2。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空地、废品收购站、施工设备堆放及临时板房,现土地用途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
2.调查结论
**县A-1-03地块、**县C0502地块、**县NP03-02地块、**县S-G-58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满足土地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和指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