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成鱼销售
三、成交信息
鳙鱼成交(中标)单位名称:****
成交(中标)地址:**省**市**县临淮关镇立交桥南
中标金额(单价):鳙鱼 (2.5斤以上)7.2元/斤
鳙鱼 (0.7斤-2.5斤)5.1元/斤
鲢鱼成交(中标)单位名称:******公司
成交(中标)地址:**省**市****小学东路边150号(米)
中标金额(单价):鲢鱼 (4斤以上)2.8元/斤
鲢鱼 (2斤-4斤)2元/斤
四、评审委员会名单: 李家胜(组长)、夏广连、赵海 、李路勇(监督员)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代理合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3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
采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招标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地 址:**省淮****创业园
联系方式:0554-****11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上品印象邦德街A3栋618室
联系方式:18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