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屏政综[2024]55号),****(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厅“黑名单”的企业法人、自然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4年10月1日 8时0分0秒 至 2024年10月28日 17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4年10月21日 8时0分0秒 至 2024年10月31日 17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16时0分0秒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竞买人可现场踏勘了解挂牌交易的宗地,对宗地现状和挂牌交易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在网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挂牌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人提交注册信息后,视为对宗地现状和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挂牌交易文件无异议,同意接受其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该宗地自成交之日起1年内交地,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三)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四)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并解除与其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查看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公告及交易须知。 六、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屏****发展中心 1.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350********052508239 2.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 银行账号:935********7906666 3.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132********003981 4.开户银行:******联社**信用社 银行账号:906********100****5116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古峰镇东环中路405号 联系人:王女士,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3-****9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