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9-2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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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人民币 | ||||||||||||||||||||||||||||||||||||||||||||||||||||||||||||||||||||||||||||||||||||||||||||||||||||||||||||||||||||||||||||||||||||||||||||||||||||||||||||||||||||||||||||||||||||||||||||||||||||||||||||||||||||||||||||||||||||||||||||||||||||||||||||||||||||||||||||||||||||||||||||||||||||||||||||||||||||||||||||||||||||||||||||||||||||||||||||||||||||||||||||||||||||||||||||||||||||||||||||||||||||||||||||||||||||||||||||||||||||||||||||||||||||||||||||||||||||||||||||||||||||||||||||||||||||||||||||||||||||||||||||||||||||||||||||||||||||||||||||||||||||||||||||||||||||||||||||||||||||||||||||||||||||||||||||||||||||||||||||||||||||||||||||||||||||||||||||||||||||||||||||||||||||||||||||||||||||||||||||||||||||||||||||||||||||||||||||||||||||||||||||||||||||||||||||||||||||||||||||||||||||||||||||||||||||||||||||||||||||||
最低评标价法 | ||||||||||||||||||||||||||||||||||||||||||||||||||||||||||||||||||||||||||||||||||||||||||||||||||||||||||||||||||||||||||||||||||||||||||||||||||||||||||||||||||||||||||||||||||||||||||||||||||||||||||||||||||||||||||||||||||||||||||||||||||||||||||||||||||||||||||||||||||||||||||||||||||||||||||||||||||||||||||||||||||||||||||||||||||||||||||||||||||||||||||||||||||||||||||||||||||||||||||||||||||||||||||||||||||||||||||||||||||||||||||||||||||||||||||||||||||||||||||||||||||||||||||||||||||||||||||||||||||||||||||||||||||||||||||||||||||||||||||||||||||||||||||||||||||||||||||||||||||||||||||||||||||||||||||||||||||||||||||||||||||||||||||||||||||||||||||||||||||||||||||||||||||||||||||||||||||||||||||||||||||||||||||||||||||||||||||||||||||||||||||||||||||||||||||||||||||||||||||||||||||||||||||||||||||||||||||||||||||||||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格制)................................................ 21 第四章 定标办法.......................................................... 27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第六章 技术要求及规范.................................................... 3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 2023年**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东三组团、五福片区、新繁组团)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东三组团、五福片区、新繁组团),已由 **市禹****委员会(汴禹发改【2023】3号)、 (汴禹发改【2023】4号)、(汴禹发改【2023】5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302-410205-04-05-688634、2302-410205-04-05-605311、2302-410205-04-05-331812 ,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 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2023年**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东三组团、五福片区、新繁组团)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市**区 2.4项目总金额:2939万元 2.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市**区范围的新繁组团、五福片区、东三组团,包括:滨中南街33号院、公园**后街38号院、宋门关南后街29、30号院、公园南后街1号院、县仓库家属院、锅厂家属院、农机局家属院、农机公司(柴油机厂69号)家属院、煤炭3公司宿舍楼、机电公司69号家属院、文庄储运家属院、文庄粮食仓库家属院、繁塔南街2、4、5号院、繁塔东二街60号院、东闸口街12号院、南郊乡家属院、****管理局家属院、搬运公司家属院、奶厂家属院、曹屯小区,邮政局家属院、西后街1号院、五福路50、118、119号院、五福西街116号院、四营房3、41号院、柯家楼西院2号院、柯家楼东院56号院、西后街140-160号院、供电局家属院,中州机械厂家属院、金梁里44号院、民生街135号院、民生村大院、****消防队家属院、****机械厂家属院、民生街135号后院、新门关街91-95号、房产科家属楼、税务局家属院、通用机械厂家属院、惠桥里243-244、烟厂家属院、大华服装厂家属院、****公司家属院、东拐街15号、税局家属院、魏巍小区、京鑫商住楼、隆基大厦、裕康苑。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二标段:2023年**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东三组团、五福片区、新繁组团)监理 2.7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8监理服务期限: 第二标段:随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质量要求: 第二标段:合格,施工监理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2.10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第二标段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方式,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投标人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注册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cn/kfggzy/ 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交易中心****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潜在投标人可打****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5.1 投标人只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时间); 5.3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 22 日 9 时 30 分(**时间) 6.2开标地点:**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张建勋 电 话:0371-****5577 地 址:**区五一路21号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郑****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号幢 联 系 人:孙永强 联系电话:132****7288 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方式:0371-****9565
1.总则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工程质量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财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发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及允许分包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允许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具体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合格制); (4)定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技术要求及规范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自招标文件修改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3.2.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具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项目详尽内容,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需保留两位小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价格处需投标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加盖个人电子签章确认其所投价格,否则按未响应招标文件。 3.2.2本项目若存在发包人提供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方案的情形,单位应根据所提供方案进行,并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方案的修改、优化、评审等所有相关工作,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相关费用。 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在中标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详见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工程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清晰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委托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确认。个人签章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人姓名必须为个人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应有具体的起止日期,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分别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加盖骑缝章。 3.7.4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份数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1.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评审小组向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投标人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或超过30分钟回复者,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相关不见面操作流程详见“****交易中心-重要通知”。 6.评标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定标候选人。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三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电子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提交至系统 (详细地址) 。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格制)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评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 2.2(1)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推荐定标候选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执行。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电子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4.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5.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报告。 3.5.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招标人可暂停本次评标行为,视情况选择择期复议、重新招标等处理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招标人可申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办公厅****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92号); 《**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汴公管办〔2023〕9号);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 3.定标方法 ****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因素 定标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人员要求、社保信息、财务状况、业绩、信誉要求、企业受贿行贿情况(核查网站:信用中国https://www.****.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招标人可以选择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一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通知;鼓励定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鼓励定标候选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参加定标会议,按进场签到表顺序并可让其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不得否决其定标候选人资格,****委员会成员代为抽取代码球。 ****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委员会和内部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组成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服务期限、资格条件、项目总监信息。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服务期限、资格条件、项目总监信息等内容,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版本为准)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通用合同条款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专用合同条款 第六章 技术要求及规范 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 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报价:大写:百分之 小写: % ;监理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承担实施和完成及质量保修的全部监理工作,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____月____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手机): 年 月 日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 监理大纲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管理机构 2、保证旁站监理措施 3、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4、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5、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6、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7、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8、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 9、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 10、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附: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注: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表后应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相关岗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劳动合同及近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方式,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七、资格审查资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我公司承诺: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__ __年____月____日 (六)**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七)项目总监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如我方中标,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及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并保证项目总监到位率在 以上即每月不少于 日历天。如违反此承诺,我方承诺愿意接受业主的任何处罚,包括终止合同,没收我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负一切法律责任。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八、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在其他项目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1: 硬件特征码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 我公司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其它: (一)主要信息汇总表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汇总表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三)业绩证明材料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