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凤自然资出告字[2024]4号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面积 (㎡)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商业 比例 | |||||||
凤2024-10 | 青城子镇青城子村 | 14125 | 仓储 | R≥0.5 | ≥50 | / | / | 50 | 370 | 100 |
凤2024-11 | 青城子镇青城子村 | 2470 | 仓储 | R≥0.5 | ≥50 | / | / | 50 | 65 | 20 |
凤2024-12 | 青城子镇青城子村 | 1905 | 仓储 | R≥0.5 | ≥50 | / | / | 50 | 50 | 15 |
凤2024-13 | 草河区**村 | 4488 | 商业 | R≤2.6 | ≤60 | / | / | 40 | 533 | 107 |
凤2024-14 | 草河区**村 | 5062 | 商业 | R≤2.6 | ≤60 | / | / | 40 | 601 | 121 |
凤2024-15 | 草河区**村 | 5065 | 商业 | R≤2.6 | ≤60 | / | / | 40 | 602 | 121 |
注: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各宗地规划设计方案。其它情况以及竞买规定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五、首次参与网上交易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公司(地址:**市**区国桢路红房新区20-1号,电话:041****3139、****136、****137)办理数字证书,然后****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室(**区银河大街100号)进行数字证书备案,备案后请登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按系统程序步骤操作提交申请。
六、已备案完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30日10时至2024年10月28日16时通过互联网自行登陆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认购《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6****银行反馈确认时间为准)。
七、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子帐号,确认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后,网挂系统将确认其竞买人资格,可以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 2024年10月20日10时至2024年10月30日10时,截止挂牌交易的地点****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室(**区银河大街100号)开标室(一)106会议室。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截止前1小时,竞买人须自行携带保证金交款收据(复印件)、企业公章(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个人小印鉴)****交易中心准备竞价,并确认最终竞得人。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的,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十、****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土地利用室
联 系 人:扈明朗/赵纯 电话: 0415-****676
联系地址:凤****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罗晓春 电话:0415-****233
开户单位:凤****服务中心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帐 号:030********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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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