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自来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145954M | 建设单位法人:施欣 |
王梓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市湾沚区****银行综合楼10楼1013室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4-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不含供应工程;不含村庄供应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10-D4610-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13 |
环行审〔2022〕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4000 |
3418 | 运营单位名称:****水厂 |
913********704903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145954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207MA8LMBDX33 | 竣工时间:2024-02-29 |
2024-03-01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9-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search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日加工处理自来水10 万吨/天 | 实际建设情况:日加工处理自来水10 万吨/天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水、配水井、臭氧发生间、预臭氧接触池、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气浮池、V型滤池、后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池、送水泵房、供水 | 实际建设情况:原水、配水井、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气浮池、V型滤池、**池、送水泵房、供水 |
臭氧发生、预臭氧接触、后臭氧接触、活性炭过滤等做远期工程。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絮凝 沉淀池排污水和滤池反冲洗废水经排泥水处理设施处理,符合行业相关规程后上清液回用制水,污泥脱水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合并排入红杨镇污水管网,最****处理站处理。 2、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臭气、实验室废气和食堂油烟。项目臭气来源于污泥浓缩过程,通过对污泥暂存间及沉淀池密闭设置,减少污泥贮存时间,并采取密闭运输方式清运;实验室废气经收集通过排风竖井至屋顶高空排放;食堂须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有效降噪措施。 4、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机修废油、化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其中:脱水处理后的污泥和滤池使用后报废的废活性炭属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分类收集,规范处置;机修废油、化验室废物属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分别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有关规定,规范建设危废库,危废转移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工人及时清理,定期清运。严禁将危险固废夹杂在生活垃圾或一般工业固废中外运,严禁在厂区内焚烧各类固废,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絮凝 沉淀池排污水和滤池反冲洗废水经排泥水处理设施处理,符合行业相关规程后上清液回用制水,污泥脱水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合并排入红杨镇污水管网,最****处理站处理。 2、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臭气、实验室废气和食堂油烟。项目臭气来源于污泥浓缩过程,通过对污泥暂存间及沉淀池密闭设置,减少污泥贮存时间,并采取密闭运输方式清运;实验室废气经收集通过排风竖井至屋顶高空排放;食堂须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3、选用低噪声设备。 4、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脱水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其中:脱水处理后的污泥属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物属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分别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规范建设危废库,危废转移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工人及时清理,定期清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3.3901 | 0 | 0 | 0 | 3.39 | 3.39 | |
0 | 1.987 | 2.07 | 0 | 0 | 1.987 | 1.987 | |
0 | 0.064 | 252 | 0 | 0 | 0.064 | 0.06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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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处理站纳管标准 | 化粪池 | ******公司与2024年5月12日至5月13日开展验收监测 | |
2 | 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 | ****处理站纳管标准 | 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 | ******公司与2024年5月12日至5月13日对厂区污水总排扣开展验收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小型标准 | 油烟净化器 | ******公司与2024年5月12日至5月13日开展验收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2类和4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 | ******公司与2024年5月12日至5月13日开展验收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机修废油、化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其中:脱水处理后的污泥和滤池使用后报废的废活性炭属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分类收集,规范处置;机修废油、化验室废物属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分别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有关规定,规范建设危废库,危废转移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工人及时清理,定期清运。严禁将危险固废夹杂在生活垃圾或一般工业固废中外运,严禁在厂区内焚烧各类固废,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脱水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其中:脱水处理后的污泥属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物属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分别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规范建设危废库,危废转移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工人及时清理,定期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前,取水口水源地须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照《**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在已划定的一、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切实落实好环保拆**置、设置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等环境保护措施。 | 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前,取水口水源地须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照《**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在已划定的一、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已落实好环保拆**置、设置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等环境保护措施。 |
表7 风险设施
1 | 按《报告表》要求切实加强各类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 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故处置应急 演练。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治理设 施正常运行。 | 加强各类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 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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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切实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充分利用原有道路,减少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弃土场等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充分利用原有道路,及时修复道路两侧和污水口附近的绿化,减少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已及时对施工场地、弃土场等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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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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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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