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答疑公告 | |||
公告类型: | 补充(变更公告) | 项目所属区域: | 市辖区 |
交易大类: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交易小类: | 房屋建筑 |
内容 | |||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中心**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文件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一: 1、《招标文件》第91页、第92页(见附件1)要求了在投标过程中要提供如下资料做为审查内容:1、提供具备 CMA 或 CNAS 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检测内容需能体现以上参数要求)。2、软件自主开发的,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软件非自主开发的,提供授权使用该软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我们认为在投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人提供如上资料明显违反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法》第七条(见附件2)的规定“第七条:招标文件应简化对投标文件,尽量减少废标条件。招标人仅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能力、主要人员的资历等设定强制性资格条件,对设备和其它技术管理人员等不作为审查的内容”这一规定,我们要求贵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取消要求投标人提供上述资料为感! 答复: 1、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智能消火栓及智能取水栓,这两个产品在整个项目执行过程占据重要地位,****中心**的消防安全。产品****设计院在前期设计图纸时通过技术论证,根据实际需求出具,这些参数具有通用性,属于最基本的参数要求。CMA释义:中国计量认证,只有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才允许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章,盖有CMA章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CNAS释义:中国****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需投标人提供封面具备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是因为CNAS和CMA****实验室能力和可信度的认可,这种检测报告的公信力更高,更能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而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具有CMA或CNAS标识是指所投产品经过具有CNAS和CMA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且检测内容需能体现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心**的智能消火栓及智能取水栓的质量和安全使用。 2、招标文件要求软件自主开发的,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软件非自主开发的,提供授权使用该软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是为了保障配套的软件为正版软件可以跟本项目的产品配套使用,属于项目正常实施的必要条件,同时正版软件也能更加保障项目后期的正常使用及售后维护,这是本项目的核心诉求,因本套软件需与智能消火栓及智能取水栓配套使用,若制造商能够满足本次“技术参数”要求的,基本上都拥有满足“服务云平台”的能力。 3、《**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法》 “第七条中关于设备和其他技术管理人员等不作为审查的内容”中设备是指中标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而在消火栓建设项目中智能消火栓属于产品,施工单位通常不具备智能消火栓产品,需从外部采购,这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法》第七条并不违背。 问题二: 上述所要求投标时提供的资料中“智能消火栓”、“智能取水栓”及“服务云平台”都要求了相关的“技术参数”,且在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中注明了“检测内容需能体现以上参数要求”,那**这么多的生产厂家,而项目从9月12日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到10月12日的投标截止时间只有17个工作日,就算我们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寻找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生产厂家也时间不够,因为找到生产厂家后还需要核实相关产品参数是否符合要求。我们严重怀疑有相关的投标单位在该项目招标上网前已经找到了符合要求的产品生产厂家并且拿到了相应的检测报告及授权使用该软件的证明材料原件,这样完全是故意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从9月12日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到10月12日的投标截止时间有30日历天,足够潜在投标人寻找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生产厂家时间,发布“招标公告”直至投标截止时间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不存在故意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问题三: 贵****中心**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产品技术标准和要求”(第91页及92页),要求提供:1、提供具备 CMA 或 CNAS 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检测内容需能体现以上参数要求);2、智慧监控平台应具备数据采集、数据处理与存储、事件记录、报警处理、设备运行管理、设备巡检、用户管理、报表管理与权限管理(提供平台相应功能演示截图);3、软件自主开发的,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软件非自主开发的,提供授权使用该软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接受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软件开发商开发的服务云平台投标(提供授权使用证明材料即可)。此处要求,是投标时需要提供还是中标后提供,请予以明确。 答复: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在投标文件内需要提供。 问题四: 在招标公告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明确规定投标时须提供“服务云平台如软件非自主开发的,须提供授权使用该软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该项内容只在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节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产品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第4点中体现并规定“接受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软件开发商开发的服务云平台投标(提供授权使用证明材料即可)”,这是否是隐藏投标限制条件有意排除潜在投标人资格 答复: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面对所有潜在投标人,服务云平台属于本项目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存在隐藏投标限制条件有意排除潜在投标人资格。 问题五: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技术方案最后一项为“合格性评审采用****委员会集体评审”,请问这一项是否填按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答复五: 按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 |||
发布时间: | 2024-0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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