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县2024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政府于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批复,批准征收我县集体农用地14.1043公顷(耕地13.178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规定,****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权属单位和面积
作疃镇将官庄村11.6527公顷(耕地10.7269公顷)、**乡直峪村2.4516公顷(耕地2.4517公顷)。
二、征收土地位置
P1-1地块面积14.1043公顷,项目位置范围:作疃镇将官庄村、**乡直峪村。四至为:东临S201,南临耕地,西临耕地,北临数据园。
三、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综合补偿标准为:55.7280万元∕公顷。
四、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公布15日内(节假日顺延),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局耕保股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五、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视为放弃其应有权益。
特此公告
****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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