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驷马涌、**涌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区驷马涌、**涌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区驷马涌、**涌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区驷马涌、**涌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市**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市财政资金出资占比96.34%,区财政资金出资占比3.66%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 |||||||||||
招标内容 | **区驷马涌、**涌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驷马涌、**涌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委员会关于**区驷马涌、**涌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投批〔20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项目实施单位: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财政资金出资占比96.34%,区财政资金出资占比3.66%,招标人为**市**区市**水利维护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区驷马涌、**涌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市**区驷马涌流域及**涌流域 2.3 建设内容和项目规模:1、驷马涌流域:(1)公共污水管网完善工程:**DN300~DN600污水管5.87km;**一体化泵井1座(流量14400立方米/天)。(2)截污点改造工程:**DN300~DN500污水管115m。 2、**涌流域:共**DN100~DN500污水管1026m,一体化污水泵井1座(流量564立方米/天),d300~d1000雨水管583m。其中:(1)非涉铁部分:非涉铁公共污水管网完善工程,**DN100~DN500污水管868m,一体化污水泵井1座;非涉铁公共雨水管网完善工程,**d300~d1000雨水管569m;(2)涉铁部分:**DN100~DN300污水管158m,d600雨水管14m。 本项目总投资约8371万元,**费约6143万元。 2.4.1总工期控制目标:暂定730日历天。 1.设计工期:暂定50日历天。 2.施工工期:暂定6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及相关报建等工作。 (2)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含管线迁改、不含涉铁部分)、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配合竣工图编制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 2.6最高投标限价及投标报价 (1)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239.13万元。其中:**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092.92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46.21万元。 (2)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以及**工程费、工程设计费等各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企业的,需持有在**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3.3.1设计资质:投标人(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4)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5)**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 [注释]①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执行。 ②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照《****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③**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 3.3.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中: ①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方须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 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③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6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3.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②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 ④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⑤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应****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6.2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给排水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 注:**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6.3施工技术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6.4专职安全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3.6.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人为其缴纳在本投标单位购买的及近1个月(时间为:2024年08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以****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 3.6.6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3.7投标登记前,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电子签章)。 3.8投标申请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9投标申请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10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以“信用**”网站(credit.****.cn)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网站(credit.****.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注:网站截图为“信用**”网站(credit.****.cn)首页“信用公示”→“红黑名单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搜索一栏输入企业全称后得出的查询结果页面。 4. 关于投资控制 4.1 本项目的工程设计费、**工程费的最高投标限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中标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2中标后,工程设计费、**工程费拨付进度款及结算以合同约定为准。 4.3本项目**工程费结算价最终以经发包人确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或财政部门的审核结果为准。 4.4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工程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工程的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以经审批的相关文件为准。 5. 前期咨询服务机构 5.1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市****总院有限公司、****公司(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单位)。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5.2 施工图审查服务机构及与之存在隶属关系的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机构为:/。 6.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6.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2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诚信得分中,施工部分以**市水务工程企业库及诚信评价系统网站(http://112.****.142:8012/#/website)公布****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的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的“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诚信综合评价”分为准,未入库企业或在**市水务工程企业库及诚信评价系统网站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得分按80分计算(100(市场行为评价分)×20%+75(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得分)×50%+75(履约评价得分)×30%=80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7.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4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8.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应****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成员)****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中心网站。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备用U盘的规定时间为:2024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中心第 开标室(天润路333号)。(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备用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拷贝到备用光盘或备用U盘之后,请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备用U盘)。 8.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8.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8.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公共**交易网发布。 10.其他 10.1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投诉处理的原则为: 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10.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为不属实的恶意投诉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10.3关于诚信评价监督管理 根据《**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招标人对不充分履约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企业,按诚信评价标准对其作出处罚,且该评价结果由招标人直接录入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并运用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10.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市**区市**水利维护所, 地址: **市**区光东前街7-1, 联系电话:020-****8823。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5 本项目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均不补偿。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市**区市**水利维护所 地 址:**市**区光东前街7-1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0-****882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50号101房 联系人:林工、叶工 电 话:020-****2175 招标监督机构:**市******管理中心 地址:**市**区东华东路353号锦桦荟336室 电话号码:020-****8900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公司承诺,切实落实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 )、《****建设部 ****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或遵守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我方的统一管理,并对我方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方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联合体全体成员):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2.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牵头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二: 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广****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参加了**区驷马涌、**涌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们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特承诺如下事项: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规定。 二、不与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三、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和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承诺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2.联合体投标的,“承诺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牵头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三: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牵头方) 、(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为联合体牵头方,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招标人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方面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该协议书送交招标人。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 份。 联合体牵头方: (盖章) 联合体成员: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四: 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以下简称《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区驷马涌、**涌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市**区市**水利维护所提出。联系方式:020-****8823,邮寄地址:**市**区光东前街7-1,传真:020-****8823,邮箱:****@qq.com。 | |||||||||||
工期(交货期) |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13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企业的,需持有在**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3.3.1设计资质:投标人(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4)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5)**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 [注释]①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执行。 ②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照《****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③**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 3.3.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中: ①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方须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 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③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公司****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9-30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21 15: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21 15: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0-21 15:00:00 开标地点:****公司****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 |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市**区市**水利维护所 | 办公地址 | **市**区光东前街7-1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88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省**市**区**路50号101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20-****2175 |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8900 | |||||||||
发布责任人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