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黄埠乡山下村大岭下至山寮道路硬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建黄政函〔2024〕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县黄埠乡山下村大岭下至山寮道路硬化工程(项目代码:**** )建设,有利于改善农村运输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及山下村村容村貌,所以建设**县黄埠乡山下村大岭下至山寮道路硬化工程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黄埠乡山下村。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山下村大岭下至山寮道路硬化1880米,并配套建设排水管涵4处。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6万元,建设资金拟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108万元(其中拟发放劳务报酬23.97万元,占上级补助资金22.19%),其余28万元由县财政配套。
七、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对项目勘察、监理、设计等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他不采取招标方式发包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交通运输局(交建程〔2024〕26号)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在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的同时,加强资金筹措、****政府债务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改革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