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 / | |||
工程名称 | ****水库下坝水泥路工程 | |||
工程地点 | **县境内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资质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的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3、严禁挂靠、围标、串标。如投标人有上述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动中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招标规模 | 投资额约10万元。 | |||
招标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实施方案) |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15时30分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15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一楼会议室 (现场电话联系场地信息) | |||
信 息 内 容 | ||||
工程概况 | ****水库下坝水泥路工程,项目位于**县石沛镇境内。 主要内容为:挖一般土方(四类土)141.7 m3;回填方(压实系数≥0.94)37 m3;路床碾压检验708.5 m2;级配碎石垫层(10cm)175 m2;C30泵送商砼路面(20cm)708.5 m2;道路模板;锯缝机锯缝;路面养生布养生等。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 付款方式 | 详见交易文件(招标文件)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索取完整材料 | |
报名方式 | 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报名 | 报名时间 | 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 |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日前,如投标人不及时索取交易文件(招标文件)或材料不完整,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重要说明: | ||||
(1)本项目不接受被招标人或其它公开信息显示列入“不良记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3)凡投标人在招标人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市公共**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4)投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5)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招标人(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招标人(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 (7)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招标人(代理机构)将同步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进行网上核查(中国裁判文书网)。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 (9)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行为的,投标无效,如中标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0)投标人近三年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若发生相关质疑或投诉,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信用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1)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 (12)其它重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 ||||
特别提示: 1、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 2、如因投标人未参加或虽参加但参会委托人自身原因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自负。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评标结果。 | ||||
招标人名称:**** 地址:**县黄栗树 联系人:张大海 138****0494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花园87号商铺 联系人:许再见186****9917, | |||
公告发布:****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