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30 11:14
《**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已通过专家评审会议。为更好地落实本次规划,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依法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29日
公示方式:****网站(http://bnr.****.cn/)
公示单位:****
联系方式:****国土空间规划科
地 址:**市十里大道1482号
邮 编:332000
电 话:0792-****318
邮 箱:****@163.com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批审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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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
附件1
一、规划背景
为了适应**市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完善**市养老服务设施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卫生的生活环境,指导养老服务设施协调有序发展,按照《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省养老服务条例》文件要求,****民政局******编制《**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研究范围分为**市域,提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总体发展目标和建设要求,****中心**范围,主要落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和空间布局。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指由政府举办或由社会力量兴办的,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公共设施,具体分为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两大类。
四、规划原则
1.政府主导、多元参与
坚持社会福利普惠型发展,政府主导,发挥规划对基础性养老设施的保障作用;鼓励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发挥规划对共同参与兴办养老服务设施的引导作用。
2.服务均等、差异引导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逐步实现养老服务均等化。着力确保养老基本服务15分钟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对独居、高龄、失能失智等重点老年人群的服务能力。加强区域统筹,因地制宜实行分类引导,明确差异化指标要求。
3.适度前瞻、底线管控
着眼于本市常住老年人口发展趋势,结合预测峰值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规模总量,预留弹性空间。对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底线管控,通过约束性规划指标明确配置标准。
4.优化布局、增存并举
结合区域人口特征和发展导向,引导新增养老服务设施向需求集中区域配置。充分挖掘存量设施和空间,优化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推动存量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
5.凝聚共识、多规衔接
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明确关于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的相关政策、标准和口径,确保本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层次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
五、规划目标
总体规划目标:以优美宜人的生态环境为基础,以和谐温馨的人文环境为支撑,将**打造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幸福养老安全高地、**胜地、安心福地。结合**市老龄化需求、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构建“9073”的养老模式,形成全面覆盖、城乡统筹,具有**特色的“两类四级”养老设施空间格局。全面激活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多种养老方式相互融合,多种投资方式相互补充,形成服务品质优越,城乡区域一体的多层次、高质量、可持续养老服务体系,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近期(2025年)以补短板建设为主,确保政府托底功能。到2025年,养老服务床位达到3万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所有街道**(市、区)**镇至少建成1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运营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机构;****中心覆盖100%****社区,基本建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85%以上的建制村建有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
远期(2035年)以提质增效建设为主,促进**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到2035年,完善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加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养老服务床位配建标准达到40张/千名老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80%。****中心****社区达到100%,推动90%以上的建制村建有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
六、养老服务设施体系
全市养老服务设施体系主要由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两大类构成。两类设施在功能上可复合、兼顾多种养老服务,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和设施高效覆盖。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分为市级、县(市、区级)和街镇级,在详细规划层次通过养老用地和其他用地配建保障设施建设。在土地**紧约束的大背景下,鼓励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发展,实现更为灵活多样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空间。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通****社区日托服务,为各年龄段老人提供专业化服务方式、丰富****社区****中心及农村颐养之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网络,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覆盖率。
七、建设引导
1、用地原则
(1)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可以建设在社会福利设施用地(0807)内,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在居住用地(07)、医疗卫生用地(0806)或商业服务业用地(09)中。
(2)允许养老服务设施在功能用途互利、环境要求相似且相互间没有不利影响的用地上综合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适当提高养老用地的容积率,加强土地集约利用。
2、选址要求
(1)应选择地形平坦、自然环境较好、阳光充足、通风良好的地段布置。
(2)原则上应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同****园区内。
(3)临近老年人较为集聚、养老****镇社区。
(4)深化医养结合,与医疗卫生设施综合或临近设置;考虑使用便利性,可结合商业、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
(5)为方便子女探望及老年人出行需求,选择公共交通方便可达的地段;避开临近对外交通、快速干道及交通量大的交叉口路段。
(6)尽可能选择绿化条件较好、空气**等环境优良的地段,并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及储运用地。
3、差异化配置
(1)老**、已建成区应重点发展小型养老服务设施,可利用闲置用地改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新区、**应布置中型和大型综合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鼓励高标准配置。
(2)县(市、区)应打造一批面向全市的高品质示范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优化养老床位功能结构,提高护理型、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占比;探索机构、社区养老融合发展路径,创新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的空间组织模式,加强医养结合、体养结合等实践,提供便捷、专业的养老服务。
(3)乡镇、街道应逐步优化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高龄老人占比高、失能失智老人占比高的街镇应提高护理型床位和老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配置比例,优化床位功能结构。
(4)乡村地区应灵活布局小型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并鼓励利用镇级机构养老设施就近解决乡村养老需求。
七、养老机构布局规划
1.市域层面,规划至2035年,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共399处,总床位数达到4.78万张,其中市级养老机构2处;县(市、区)级养老机构38处;乡镇(街道)级养老机构359处。
**市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明细表
行政区 | 级别 | 床位总数 | ||
市级 | 县(市、区)级 | 乡镇(街道)级 | ||
**区 | 1 | 4 | 38 | 5777 |
**区 | 1 | 1 | 16 | 2582 |
**区 | 0 | 1 | 34 | 4223 |
开发区 | 0 | 2 | 20 | 2546 |
八里湖新区 | 0 | 2 | 14 | 2939 |
武** | 0 | 4 | 31 | 3453 |
**县 | 0 | 2 | 43 | 5907 |
**县 | 0 | 3 | 25 | 2941 |
**县 | 0 | 2 | 17 | 1844 |
**县 | 0 | 6 | 33 | 4120 |
**县 | 0 | 2 | 13 | 2689 |
**县 | 0 | 2 | 23 | 3245 |
**市 | 0 | 4 | 26 | 3088 |
**市 | 0 | 1 | 11 | 835 |
**市 | 0 | 5 | 15 | 1625 |
合计 | 2 | 38 | 359 | 47814 |
2.中心**层面,至2035年,规划122处机构养老设施,提供养老床位共16767张。****福利院:规划6处,规划床位数3001张;综合养老机构:规划58处,规划床位数11351张;嵌入式养老机构:规划58处,规划床位数2415张。
中心**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一览表
社会福利院 | 综合养老机构 | 嵌入式养机构 | 总计设施数量(个) | 床位数(张) | ||||||||
数量(个) | 床位数(张) | ****敬老院 | 乡镇****服务中心 | 其他养老机构 | 数量(个) | 床位数(张) | ||||||
数量(个) | 床位数(张) | 数量(个) | 床位数(张) | 数量(个) | 床位数(张) | |||||||
**区 | 2 | 800 | 1 | 300 | 6 | 410 | 13 | 3455 | 20 | 770 | 42 | 5735 |
**区 | 2 | 950 | 0 | 0 | 5 | 405 | 3 | 522 | 8 | 815 | 18 | 2692 |
**区 | 1 | 712 | 0 | 0 | 6 | 708 | 6 | 1080 | 11 | 355 | 24 | 2855 |
开发区 | 1 | 539 | 0 | 0 | 4 | 270 | 6 | 1462 | 11 | 275 | 22 | 2546 |
八里湖新区 | 0 | 0 | 0 | 0 | 2 | 80 | 6 | 2659 | 8 | 200 | 16 | 2939 |
6 | 3001 | 1 | 300 | 23 | 1873 | 34 | 9178 | 58 | 2415 | 122 | 16767 |
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置应充分考虑方便老年人活动,以及为老服务的便利性和辐射半径等因素,设置在老龄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方,保证乡镇(街道)的全面覆盖,为老年人提供触手可及的日常服务。
至2035年,规划554****服务中心,覆盖100%****社区,规划1578处农村颐养之家,覆盖90%以上的行政村。
九、近期建设计划
落实市、区养老事业“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确定中心**近期**机构养老服务设施22个,新增床位共计1958张。
**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示图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