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9-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许可 |
****关于2024年9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省重****公司年产100万顶头盔项目 | 报告表 | ******公司 | **市**区商桥镇胡湾村东 | 该项目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2400m2,建筑面积20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100万顶头盔。 |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施工期: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后续工程主要为少量设备的安装,故不再对施工期做分析。 营运期: 废水:项目职工生活污水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1)注塑废气:本项目注塑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DA104)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处理效率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100mg/m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80mg/m3(建议去除率70%)”以及《**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mg/m3、去除效率80%要求。 2)食堂油烟:环评要求项目食堂采用1台静电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90%)处理产生的油烟,达标后通过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 18)表1中小型食堂油烟的排放要求限值; 综上,本项目废气经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均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及附近敏感点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防治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一般固废:设置1座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收集暂存后定期经粉碎机破碎后返回生产工序再利用;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后外售;危险废物:设置1座5m2危废暂存间,废UV灯管及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经密封塑料袋装袋后,废液压油密封桶装,废液压油桶加盖存放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满足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