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区拟对《****开发区建筑垃圾分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8-****291、****089、****069
电子邮箱:****@126.com
地 址:****开发区行政事业楼4#三楼
2024年9月29日
项目名称:****开发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州十九路东侧
编制单位:******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路和滨河路交叉口西南侧,占地146亩,主要对经开区辖区内排查出来的8万方无主建筑垃圾进行全封闭分类处理。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1、大气环境:严控废气无组织排放。风选、筛分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须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15m排气筒外排。原料仓库和生产车间密闭,物料及时使用防尘网覆盖,原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顶部设置全覆盖喷淋抑尘,设置移动式雾炮机,厂区洒水抑尘。2、水环境:实行雨污分流、分质分类处理。生活污水等须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不外排。3、声环境: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的噪声,采取合理的隔声、减震、降噪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4、固体废物:灰土、粗骨料、石块、废纸、废塑料、废木质材料等可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5、强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须设置重点防渗区域,洗车平台、隔油沉淀池、化粪池等一般防渗区。
公参与情况:我区于2024年9月13****开发区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2024年8月27****开发区****发展局以阜开经科审【2024】68号同意该项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