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榴城镇等8个乡镇井灌区取水许可论证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县榴城镇等8个乡镇井灌区取水许可论证项目(二次)
二、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街555****广场3号楼1-1019室
3.成交金额:9.98万元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县榴城镇等8个乡镇井灌区取水许可论证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不含专家审查)。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12.00万元
5.采购公告日期:2024年9月19日
6.开标日期: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
7.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
8.质量:符合采购文件
9.荣誉、奖项:/
10.项目负责人:张锋、高级工程师、鲁180********0026
11.综合评标法得分:84.33分
12.质疑要求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广场1901室,联系电话:177****1816。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qq.com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荆山镇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方式:199****8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怀****广场1901室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方式:177****1816
2024年9月30日